寺院历史
大悲寺原为海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系古刹,原址位于海城市毛祁镇唐王山南坡,始建年代不详。据现存碑文及史料记载,曾于清道光二十八年、同治元年等屡经修葺。光绪八年,周围八屯推五品衔贡生曲泳长为社长,倡议筹得巨款,增修多处建筑,寺院规模空前。
此后历经战乱,社会跌宕,僧众遭到驱逐,无人住持。后又值文革变故,寺院年久失修,仅有一位年老信众看守。
1993年,为落实宗教政策,满足当地信众需要,以及开采唐王山矽砂矿资源,经鞍山市宗教处(现为宗教局)批复,将大悲寺整体迁移至海城市毛祁镇曹家堡村一山坳中(慈沟)重建。
1994年海城市政府批复土地,作为建寺所需。经僧人及信众数年间努力,寺院现址规模初具。
1993年易址复建时,原址的古寺石碑、殿堂的砖瓦木材、“大悲寺”寺名等物质文化古迹全部迁至曹家堡村现址。
寺院特点
住持为妙祥法师。妙祥法师一九九五年自山西省五台山行脚回至辽宁,后在本溪茅蓬闭关三年,于二〇〇〇年应当地政府及信众邀请率僧团至大悲寺常住。
现有僧众一百二十人(2016年),发心出家及常住护持居士一百多人。另有一下院道源寺,位于海城市接文镇,有尼众二百多人,发心居士八十多人。
大悲寺僧团遵循佛陀遗嘱,以戒为师。修行方式、日常规则都遵照佛制的戒律制定,大悲寺常住有如下八项要求:
一、持不捉金钱戒。(佛制僧人不得储备使用金钱。全体僧众不蓄金钱,不接受金钱供养,寺院不设功德箱,禁止放钱,彻底杜绝僧人摸钱隐患,安心办道。)
二、日中一食。(僧众每天只吃一顿饭,午后不再饮食,包括茶水、饮料、水果等,药品除外。在道场内发心出家或护持的居士,也同样遵守。不别众食,任何人过斋都食用同样的食品。)
三、行脚、乞食。(行脚就是行头陀的意思,远离乡里,脚行天下,淡泊人生,脱情捐累。比丘上乞佛法以资慧命,下乞饮食以养身命。每年秋季僧团都要例行的二时头陀,是依照《梵网菩萨戒》中的规定,外出游化经行,随缘教化度众。)
四、不接客僧礼。(常住僧众不接受外来挂单僧人的礼物,若有供养须上交常住。客堂执事对客僧的礼拜要给予回礼,平等对待。)
五、一切供养归常住。(僧人所得的一切供养,全部上交常住,由常住根据需要统一分配。)
六、三衣钵不离身(十八种物齐备)。(僧人三衣钵不能离身,三衣必须为坏色。十八种物为《梵网菩萨戒》中所规定,僧人行头陀时所必须携带的物品。)
七、不化缘,不求人。(有求皆苦,无所求,苦才逐渐息灭。恪遵修行原则,不向外化缘,不求人,心不攀缘,方能人心死,道心生。)
八、依教奉行。(依佛所教,放下自我知见,去除分别执着,和合共修。)
以上既是佛陀古制,也是列祖芳规,是在大悲寺修行共住的基本要求,是每个僧人终身遵守的修行准则。不论是在寺院内,还是寺院外,在各种环境中都要终身奉行。
寺院组织
大悲寺遵照国家宗教法规,丛林传统清规,以及《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等要求,并结合本寺修行特点,制订完善了客堂、禅堂、库房等各项规约。由住持和尚按照丛林请职制度,设立四大班首、八大执事等僧团执事,组织健全,各负其责,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以使僧众安心办道,令道场长住久安。
道场修行
道场奉行男女不共住的原则。依止僧团修行的尼众寺院,遵守八敬法,每半月前来求请教诫。安居结束,求请见闻疑三事自恣。
大悲寺对禅、净、密、律、教五宗平等弘扬,没有门户之见。僧众在遵守佛戒的基础上和合共修。僧众每天休息四个小时,早二点起床,晚十点休息。寺内有禅堂,悬挂沩仰宗钟板,僧众每日坐香五支,每次坐香时间约一小时(念佛的僧众,每天除随众坐第一支香外,其余坐香时间在念佛堂念佛修行)。僧众每天集体诵楞严咒十遍;每半月依律诵戒。僧人平日不允许随意外出,在寺内安心办道,早晚课诵、坐禅、念佛、听法、学戒、诵咒、出坡等。佛制规定,日常须穿着灰色为主的坏色染衣,不许穿着华丽、颜色鲜艳的衣服。
每年四月十六至七月十五,大悲寺僧众都要依照佛制结夏安居。结夏安居是佛教僧团一年中的重要行法,是按佛教律制修行的根本内容之一,是精进修道的一种加行。安居期间,僧众聚集一处,皎洁其行,精进办道,无重大事缘不得外出。僧众安居期间以学习戒律为主,在七月十五日,解夏自恣。在自恣日,僧人互相检查九旬(九十天)之内是否有犯,犯则如法忏悔,令僧清净,诸佛欢喜。
大悲寺僧众每年一般打三个七:两个戒七和一个念佛七。戒七,即在打七中,昼夜不停地诵戒,以使人能够真正地与戒相应,从而达到“心即是戒,戒即是心”。《梵网菩萨戒》云:学诵戒者,日夜六时(即二十四小时),读诵是戒。比丘第一个戒七诵比丘戒,第二个戒七诵菩萨戒。沙弥于两个戒七中,诵沙弥戒、毗尼日用切要、佛遗教三经。念佛七与其他道场佛七方式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