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镇江,地处长三角经济带,是中国苏南经济板块,宁镇扬都市圈重要城市。学院占地700余亩,校区建在镇江航空航天产业园内,北倚圌山,东临瑞湖,毗邻航空教育小镇,距高铁大港南站11分钟车程,菁菁校园,环境优美,具备一流的教育、教学和生活条件。
学院注重加强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做到“教、学、育”三合一。校内建有航空工程实训中心、147航空维修培训中心、航空服务实训中心、无人机协同创新实训中心、基础实验实训实训中心和波音737-300大飞机实训平台等60多个实验实训场所,校外与镇江航空航天产业园30多家企业合作建成实训基地并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签约全国涉航央企、民用航空、通用航空等多层次航空分支领域的实训基地,充分满足学生理论和实践学习的需要。
学生在校期间即可通过航空“CCAR-147”项目培训取得民航维修基础执照,通过无人机操控驾驶技能培训取得国家民航局颁发的无人机驾驶员执照。
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标识码:4132014568,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镇江市瑞城路88号。
颁发文凭学校名称: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文凭类型:普通高校专科文凭。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简称江苏航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专科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苏省首家航空类专业高职院校。学校坚持走集群发展、特色发展之路,学校坚持走集群发展、特色发展之路,努力打造无人机、航空工程、航空服务等特色专业群,是全国航空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全国航指委无人机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单位。
学校确立“特色鲜明、行业领先、省内一流”的办学目标,坚持以“立德树人、发展学生、促进就业”为中心,致力于引导学生成人,陪伴学生成长、服务学生成才。学校以 “做人有修养,就业有技能,创业有本领,发展有后劲”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培养目标,努力培育未来航空产业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第五条 学校招生专业共23个,分别为无人机测绘技术(420307)、航空复合材料成型与加工技术(430604)、智能控制技术(460303)、智能机器人技术(460304)、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460601)、飞行器数字化装配技术(460602)、航空发动机制造技术(460603)、飞机机载设备装配调试技术(460605)、飞行器维修技术(460607)、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460608)、无人机应用技术(460609)、航空材料精密成型技术(460610)、民航运输服务(500401)、民航通信技术(500402)、空中乘务(500405)、民航安全技术管理(500406)、民航空中安全保卫(500407)、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500408)、飞机机电设备维修(500409)、飞机电子设备维修(500410)、通用航空器维修(500412)、飞机结构修理(500413)、航空物流管理(530803)。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校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分省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经审核后,确定分省招生专业和计划。招生计划数以及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 空中乘务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建议报名条件:男生身高173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屈光不正不超过±3.00D),面部、颈部、手部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斑点等。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含特殊类型):山东省考生须取得《山东省空中乘务专业校考合格证》或《山东省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校考合格证》,方可填报我校空中乘务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其他专业无限制。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和文史类分类录取,浙江、山东、河北、辽宁、江苏、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广西、甘肃、贵州、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等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我校坚持“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对各专业录取按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即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对于进档考生,依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投档成绩相同时,文科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理工类、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成绩。
若以上相同,以综合素质评价排名为准(按以下项目每项1分合计得分,共5项:参加社区公益劳动或志愿服务经历、荣获校级以上奖项的学科特长、荣获校级以上奖项的体育运动特长、荣获校级以上奖项的艺术特长、荣获校级以上奖项的科技创新活动)。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不做要求。
第二十条 我校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二十一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文件依据)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工科类专业 5300元。(苏价费[2014]136号)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公寓(空调、独立卫生间)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六人间 1000元/生。(苏价费[2002]369号)
八人间 700元/生。(镇价费[2014]109号)
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五条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十五个工作日)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在第一学期结束前,可根据学校公布的转专业计划名额,申请转专业学习,并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助学金和各类企业奖助学金等、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助学体系。
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 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生均3300元/年。
学校奖学金:每年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
企业奖学金:合作企业每年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
勤工俭学: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为16000元/年。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办理。
第二十九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市瑞城路88号 邮政编码:212134
招生咨询电话:0511-80290800
0511-87057944
0511-80853810
招生传真:0511-80821600
电子信箱:14568@jatc.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1-87056629
0511-87052602
招生监督邮箱:14568@jatc.edu.cn
学校官方网站:www.jatc.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jatc.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26日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校训:厚德尚能 笃学敏行
厚德,语出《周易•坤卦》,原文为:“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厚:有重视、加强之意。“厚德”二字,意在重视人的德育修养,倡导师生员工以高尚的道德立身,以高尚的道德承载天下重任。将“厚德”作为校训首项,体现了学院“立德树人”的办学指导思想。
尚能,“尚”,意为尊崇,注重。能,语出《诗·小雅·宾之初筵》中“各奏尔能”,意为技能、才能。尚能体现的是学院重视能力的培养,强调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知识转化为实践应用的能力。
笃学,语出《论语.泰伯》:“笃信好学,守死善道”,意为专心好学。“笃”有忠贞不渝,踏踏实实,一心一意,坚持不懈之意。“笃学”要求全体师生治学严谨,慎独慎微,做到志于学、专于学,实现厚积薄发。
敏行,语出《论语•里仁》:“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意为说话谨慎,办事敏捷。“敏行”要求更加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实践和动手能力,做到迅速、灵活、干练。
学院与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等涉航央企和国内多家知名航空公司、航空制造和维修企业、镇江航空航天产业园及相关优质企业签订了合作培养协议,多途径助力学生成长成才。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本科名校开通专起本、专转本渠道,建立了大专-本科联动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2015年6月,基础设施全部建成;
2016年2月,纳入省政府当年招生计划;6月20日,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正式挂牌成立;9月18日,正式开学。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