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6月,中国计量大学设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1个;“省市共建”一流学科1个,浙江省一流学科10个。ESI全球排名前1%学科4个。国家级一流专业18个、国家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一流专业24个,省级优势专业7个、省特色专业12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5个;国家级一流课程1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等7门,浙江省一流课程145门,省级精品课程22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4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个,省级联合培养基地7个。学校设有19个学院(部、中心),现有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1.7万余人、研究生4600余人。
中国计量大学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中国计量大学
二、院校国标码
10356
三、校址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
四、层次
☑本科 □专科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中国计量大学
证书种类: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计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全校普通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全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一)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二)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调档,其他省份原则上按不高于招生计划数的110%比例调档。若生源不足,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补调档。
(三)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四)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考生,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同分考生的排序采用各省(市、自治区)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若无相应排序规则,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按高考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其他省份的文科按高考文化总分、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高低依次排序;理科按高考文化总分、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五)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的专业成绩,学校均采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省级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对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综合总分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综合分计算规则计分,若无特定规则,综合总分=高考成绩(按高考总分750分制测算)×50%+专业成绩(按总分100分制测算)×7.5×50%。
(六)单科要求:学校将综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英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七)学校对港澳台侨考生以及对台免试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八)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中国计量大学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九)学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按照《中国计量大学2024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十)学校在浙江省的全日制专升本招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学费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主管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收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20元,专业学费为学年学费减去学分学费之差;学分学费每学年40学分预收,按实际所修学分结算,毕业前学分汇总清算。如遇浙江省物价主管部门调整相关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新生学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工科类专业
1.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学费标准为6325元/学年(学分学费4800元/学年,专业学费1525元/学年)。
2.机械电子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智能感知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材料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安全工程、环境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药学、工业设计学费标准为5500元/学年(学分学费4800元/学年,专业学费700元/学年)。
(二)其他专业
1.法学、知识产权、标准化工程、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学费标准为5520元/学年(学分学费4800元/学年,专业学费720元/学年)。
2.质量管理工程、工业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金融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声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行政管理、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学费标准为4800元/学年(学分学费4800元/学年)。
(三)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学费标准为9000元/学年(学分学费4800元/学年,专业学费4200元/学年)。
(四)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28800元/学年(学分学费4800元/学年,专业学费24000元/学年)。
2.金融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28000元/学年(学分学费4800元/学年,专业学费232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学年(五人间)、1600元/学年(四人间),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如遇浙江省物价主管部门调整相关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入学时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入学后学校将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以及发展性资助等多种渠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和帮扶。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择优录取。选拔录取工作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1-86836044。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网址:http://www.cjl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cjlu.edu.cn
咨询电话:0571-86836060
传真号码:0571-86836014
E-mail:zsb@cjlu.edu.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18
十七、其他须知
(一)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到学校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二)本章程由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现有国家质检中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重点实验室、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浙江省重点实验室、浙江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40余个,高水平研究院35个。作为主要单位参与“超高灵敏极弱磁场和惯性测量装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培育建设工作。获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3项、省部级奖励百余项。国家大学科技园获评2022年度浙江省院士工作站。
校训:精思国计,细量民生
“精”与“细”是计量科学和事业的追求目标。“思”与“量”,前者体现高校知识分子群体的行为共性, 后者体现与学校专业相关的行为特色。
“精思”与“细量”,是将具体的行为与计量的目标有机结合,提升了行为的标准;“国计”与“民生”,泛指与国家、民众相关之事,通过将行为对象向社会的迁移,升华了行为的立意。
“精思国计”为“知”,体现了学校师生员工的精神境界;“细量民生”为“行”,体现学校师生员工的务实精神。
“精思国计,细量民生”契合学校“计量立校、标准立人、质量立业”的办学理念,蕴含着高标准的行为方式、对社会的责任感和对事业的使命感,而这正是培养人才的根本目的。
学校与国外50余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合作,举办2个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和1个硕士教育项目。建有布拉格金融管理大学孔子学院、浙江—捷克布拉格丝路学院、浙江—捷克人文交流中心、中东欧研究院。牵头成立全球首个“一带一路”标准化教育与研究大学联盟,来自36个国家和地区的118所高校加盟,并建立“一带一路”学院。
中国计量大学溯源于1978年国家计量总局创建的杭州计量学校;1983年改建为杭州计量测试专科学校;1984年改为杭州计量专科学校。
1985年3月16日,国家计量局基于计量科技队伍知识老化、高级计量科技人才严重匮乏,向教育部提出建立本科学院;5月16日学校正式向教育部呈报了《关于建立中国计量学院的申请报告》。
1985年10月18日,国家教委通知国家计量局、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中国计量学院。中国计量学院以计量专科学校为基础建立,继续实行国家计量局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局为主的领导体制;学院发展规模为3000人;在发展规模中,专科生要保持一定比例;本、专科的修业年限为:本科四年、专科二年。
1986年8月,中国计量学院根据国家教委批准的几何量计量测试、力学计量测试、热工计量测试、电磁测量及仪表、无线电计量测试五个专业,招收首批本科学生。
2000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计量学院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为主调整为“省部共建、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纳入浙江省高等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同年,学院进入下沙高教园区办学。
2003年8月,中国计量学院整体搬迁至下沙高教园区办学。9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新增列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2007年,学校获全球首届“ISO标准化高等教育奖”。
2016年3月1日,教育部同意中国计量学院更名为中国计量大学。3月2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文通知,中国计量学院更名为中国计量大学。4月6日,中国计量大学新校名正式启用。
2017年4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签署了《关于共建中国计量大学的协议》。同年7月,学校入选“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2018年2月,义乌市人民政府与中国计量大学将合作迁建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共建中国计量大学国际标准化学院、大学科技园、国家技术标准创建示范中心等创新创业载体。
2018年,义乌市人民政府与中国计量大学签订《合作迁建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协议书》。
2019年,义乌市人民政府与中国计量大学签订《合作共建中国计量大学义乌高等研究院协议书》及补充协议。
2020年10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确定为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
2021年1月8日,中国计量大学黄山高质量发展研究院揭牌;8月,学校入选浙江省首批省级标准国际化试点单位;12月,学校入选高校智慧思政特色试点单位和应用场景建设单位。
2021年7月,教育部公示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结果,中国计量大学获批光学工程与仪器科学与技术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
2022年1月,学校入选全国首批急救教育试点学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