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7月,杭州医学院现有临安、滨江、黄龙三个校区,青山湖科创中心和滨江生物医药研发中心(国家新药安评中心)。学校占地1456.26亩,校舍建筑面积38.21万平方米。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26亿元,建有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全文资源等20余种国内外权威专业数据库;有直属附属医院1家(浙江省人民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14家,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近两百家。
学校加强应用型学科专业建设,以医学为主,理学和工学等多学科融通协同发展。现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本专科生共10947人。有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公共卫生、药学、生物与医药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有肿瘤科、普通外科学、临床护理学等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为省一流学科(A类),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医学技术4个学科为省一流学科(B类);有微创外科、生物医药等2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群。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护理学等21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现有国家级一流课程5门(药学管理学、临床分子生物学检验技术、药物化学、康复功能评定学、护理基础),省级一流课程123门。
杭州医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杭州医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3023
三、校址
临安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颐康街8号)
滨江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481号)
黄龙校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82号)
青山湖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创业街218号)
四、层次
☑本科 □ 专科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杭州医学院
证书种类:本科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杭州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专科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杭州医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室将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同时接受各省级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和社会的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学校面向浙江省等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二)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各省(市、自治区)计划主管部门及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的考生不能录取到临床医学、儿科学、精神医学、麻醉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法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卫生信息管理、医学影像技术、药学、护理学、护理、助产学、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技术、智能医学工程、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等专业;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考生除以上专业不予录取外,应用物理学专业不予录取;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的考生不能录取到以上所有专业;因专业培养需要及就业的特殊性,惯用左手的考生慎重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其他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新生入学后须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工作的有关规定,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二)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四)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五)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同类别(批次/段次)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学校的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00%。
(六)按照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档考生,考生须符合所填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进档的考生学校结合考生高考体检结果,按照所投档的专业进行录取。
(七)按照院校平行志愿、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方案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结合考生高考体检结果,依次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未被填报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至计划未满额专业录取(专业组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未被填报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原则上予以退档。
(八)同分考生排序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未对同分考生做统一规定的,先后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文理综合单科/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
(九)对“专升本”、“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中职单独考试”等类型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各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和临床教学基地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
(十)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查询。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文件和有关规定执行。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学年结算,专科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办法。
(一)工科类、医学类专业
临床医学(五年制)、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护理(三年制)、药学(三年制)专业,学费为6300元/生·学年。其他工科类、医学类专业,学费为5500元/生·学年。
(二)其他专业
应用物理学、生物技术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标准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文件和有关规定执行。4人间1600元/生·学年,6人间(含5人间)1200元/生·学年。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信函投诉举报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颐康街8号杭州医学院纪检监察室;邮编:311399。电话投诉举报:0571-87692756。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杭州医学院招生网:https://zs.hmc.edu.cn/
电话:0571-87692654
十七、其他须知
本章程由杭州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有与本章程相冲突的,则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建有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实验动物和安全性研究、医学生物工程疫苗研究开发、药物安全性评价技术研究、胃肠病学、肿瘤分子诊断与个体化治疗、神经精神疾病药物研究、内分泌腺体疾病诊治研究、生物标志物与体外诊断转化),4个省工程研究中心(消化道肿瘤诊疗与药物研发、新型疫苗、检验诊断关键技术、数智化康复装备),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GLP认证机构、国家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毒种保存中心、浙江省血吸虫病防治中心、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等18个科技服务平台。近五年(2018−2022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529项,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135项,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15项,国家授权专利923项,在国内外高水平的学术刊物上年均公开发表论文超过500篇。公开出版发行《国际流行病学传染病学杂志》《浙江实用医学》《浙江医学教育》等学术期刊。
校训:求真、博爱
求真——
"真"是指自然界的根本法则" 。“求真”就是尊重科学、追求真理。
“真”也是指社会的至高境界。“求真”即尊尚真诚,做“学以至理、行以至诚”、 求真务实的人。
博爱——
博爱是指医学以“仁”为核心的基本理念。
医学就是要培养“博爱互助”的人道主义精神和“博爱奉献的“敬业精神。
作为一名医学事业者,只有具备 “爱众亲仁”品德,才能真正实践“救死扶伤、治病救人”办人民满意的医学高等学校的宗旨。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英国西英格兰大学、南威尔士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大学、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学、罗马尼亚瓦西里戈迪什西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高校开展学生联合培养,推动学生国际交流,拓展国际视野;搭建教师海外进修平台,引进来自葡萄牙、罗马尼亚等国家的外籍专家教授,促进学校师资国际化发展;不断深化与世界卫生组织、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美国马里兰大学、南加州大学等国际组织和世界知名高校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探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签署了血吸虫病防治研究合作备忘录,不断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
杭州医学院的前身为创建于1925年的浙江省立女子产科学校,历经浙江省立杭州高级医事职业学校、浙江省杭州卫生学校、浙江省卫生学校、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2016年升格为医学本科院校。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的前身为创建于1928年的杭州热带病研究所,历经浙江卫生实验院、浙江医学科学院、浙江人民卫生实验院、浙江医学研究院等,1987年更名为浙江省医学科学院。
2019年9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杭州医学院与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合并组建新的杭州医学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