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张士灯具城于1998年经沈阳市政府批准兴建,2000年正式投入运营,是沈阳市政府命名的十大重点市场之一,项目总经营面积约为18万平方米,汇聚了香港、台湾、广东、浙江、上海、福建等多个地区的经营商户。自开业以来,在省、市、区政府的支持下,张士灯具城不断发展壮大,为沈阳市及周边城市乃至东三省的城市亮化与美化,提升百姓生活品质作出了重大贡献,是东北地区规模大、实力强、档次高的专业灯具市场。
沈阳张士灯具城经营面积18万平方米,其中灯饰商厦可经营面积5万平方米,家居商厦可经营面积11万平方米,品牌广场可经营面积1.8万平方米,户外灯林可经营面积0.2万平方米,市场配套仓储面积3万余平方米。
60天无理由退换货制度:1、消费者在张士灯具城购买商品后,在购物凭证记载的商品售出之日起60天内,消费者由于喜好等原因发生变化,觉得不合适了,不喜欢了,经营单位承诺予以无理由退换货。2、开模定制商品、工程交易商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不在本制度退换货范围内。
1、周一至周五:08:30-17:00
2、周六周日:08: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