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四十九侄诗》是北宋黄庭坚创作的作品,此帖原为《宋元宝翰》册之一,后改装成卷。
该帖字大如拳,结体多取柳公权法,字大方可尽其笔势。撇捺特长,笔画多取横势,字势舒展俊朗,跌宕起伏,变化出新,极具挺拔之态。
黄庭坚的书法正如其诗法。张耒评其诗句:“不践前人旧行迹,独经斯世擅风流。”用此句评论黄庭坚的书法是很恰当的。
诗送四十九侄。又妷财相见,何堪举别觞。共期同奋发,更勉致轩昂。接物宜从厚,修身贵有常。翁翁尤念汝,早去到亲旁。
妷:同“侄”。财:同“才”。翁翁:犹“公公”,多指祖父。
黄庭坚(1045—1105年),字鲁直,号山谷道人,又号涪翁,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人。1067年(北宋治平四年)举进士,以校书郎为《神宗实录》检讨官,后擢升起居舍人、秘书丞、国史编修官。绍圣年间因章惇、蔡卞等党人论实录多诬,被贬为涪州别驾,安置黔州,此后多次被贬官在外,最后至宜州(今广西宜山),死于该地。他曾与张耒、晁补之、秦观俱学于苏轼门下,被称为“四学士”。他善为文章,长于写诗,尤以擅长书法著称,其楷体字势开张,笔力刚劲;草体盘曲回旋,变化无方,被誉为北宋四大书家之一,著有《山谷集》行世。
此帖原为《宋元宝翰》册之一,后改装成卷。此诗在《山谷外集》中没有记载,四十九侄亦无考。
帖后无名款。鉴藏印有“白石山房”、“宋荦审定”、“宣统御览之宝”。
著录于《装余偶记》卷五、《石渠宝笈·初编》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