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口加工区于2005年6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同期批准的面积最大的六个国家级出口加工区之一,占地面积3平方公里,实行区港联动的形式,既出口加工区和泉州的港口运输联动配套,于2009年1月16日正式封关运作。
泉州出口加工区重点引入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的企业,包括汽车生产出口制造、电子制造、机电一体化、机械装备制造及纺织鞋服轻工等本地主要优势产业。
1、保税加工类企业:包括成品全部外销、成品全部内销、成品内外兼销以及成品内销结转等四种经营模式的加工企业。
2、保税物流类企业:包括出口集拼型企业、进口配送型企业、简单加工型(刷唛、分拣、分装、改换包装等)企业、国内结转型企业、物流综合型企业等。
3、保税服务类企业:包括研发、检测、维修、展示、服务外包等。
除享受泉州、晋江两级政府的各项招商选资优惠政策外,泉州出口加工区特有的优惠政策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免税政策:设备、基建物资、办公用品等进口免税;产品,边角料、余料、残次品出口免税;区内免征增值税(实行不征不退)。
2、保税政策:保税货物可无限期仓储于区内;保税物流和贸易企业进口的商品在实际销售给下游客户前全额保税。
3、退税政策: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境,享受出口退税;国内采购的国产设备、原料、包装材料、基建物资等,可享受退税;生产耗用的水、电、气可退还增值税。
4、便利措施:无需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不实行《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管理》;除另有规定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外汇管理较区外灵活,企业购、付外汇审批简单,企业无需办理外汇核销手续;料件账册半年核销一次,提供24小时通关服务,电子化的报关、通关管理,引入“分送集报”、“多点报关”等便利模式。
泉州出口加工区位于晋江市紫帽镇与磁灶镇交界处,紧邻清濛园区,南至324国道,北至五道水库,东至城市外环路,西至曾岭村,距离泉州晋江机场10公里、高速公路7公里、深沪码头4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