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现有梅山、镜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912亩。截至2023年,拥有全日制在校生15500余人。现设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交通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腾讯云国际互联网学院)、鉴湖学院(纺织学院、黄酒学院、健康学院)、财经学院、商贸学院、公共基础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等二级学院(部)。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工程造价等48个专业,其中有浙江省A类高水平专业群2个、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2个、国家级骨干专业6个、教育部批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个、省级优势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12个。拥有国家级生产型实训基地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训中心1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个,与中国绍兴黄酒集团合作共建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主持建有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参与1+X证书试点专业26个,累计获批1+X证书试点项目43个。建有全国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项目1项,拥有省级精品课程12门。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立项课程6门、研究项目4个、基层教学组织1个、示范研究中心1个。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2871
三、校址
学校有两个校区,分别为浙江省绍兴市曲屯路151号(梅山校区)、浙江省绍兴市站前大道2685号(镜湖校区),两个校区均在绍兴市区。
四、层次
□ 本科 ☑ 专科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并有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办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男女比例:不限。
(三)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学校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高考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四)无专业加试和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五)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六)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七)录取具体方式
1.浙江省内招生:
(1)根据浙江省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2)以考生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录取到考生所填报的专业。
(3)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录取。位次在前的考生先录取。位次相同的考生,则志愿顺序在前的考生先录取。全部相同的,则全部录取。
2.省外招生(非浙江省):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专业清、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要求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学校可视情况不予录取。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按照物价、教育部门有关公办院校收费规定执行,不同专业学费标准略有区别,最高为7500元/年,最低为6000元/年;另外,中外合作专业学费18000元/年。2024级新生学费标准如遇政策调整,将按新标准执行。
住宿费标准
6人间,1200元/年,4人间,1600元/年,具体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和调整普通高校住宿费的通知》(浙价费〔2016〕209号)执行。2024级新生住宿费收费标准如遇政策调整,将按新标准执行。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提供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并设置综合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学金,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绿色通道”等,实行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助学措施,帮扶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纪委办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投诉监督电话:0575-88009038。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一)学校网址: http://www.zjipc.cn/
(二)电话:0575-88009128、88009063、88009130、88009125、88009123。
十七、其他须知
(一)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二)微信公众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三)联系地址及邮编:浙江省绍兴市曲屯路151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312000。
(四)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注重校企合作、技术技能创新与服务能力提升。近三年来,共立项省部级课题近20项,厅局级课题226项,中标市文化工程重大项目(绍兴黄酒文化研究,项目经费224万);横向课题294项,年均合同经费近1000万元,制订国家级标准11项。牵头制订全国高职院校食品工程技术职业本科专业系列标准;为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等有关部门提供职业教育改革、普惠性人力资本提升等智库报告多份;获中国商业联合会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3项,其中以我校教师为排名第一的项目成果荣获中国商业联合会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以我校教师作为核心成员参与的项目成果荣获中国商业联合会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项;以我校教师作为核心成员参与的项目成果获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学校拥有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经信厅)1个、省级众创空间(省科技厅)2个、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经信厅)1个、绍兴市重点实验室2个、绍兴市哲社科研究基地2个。与浙江大学、浙江科技学院等高校合作,成立了浙江省农业生物资源生化制造协同创新中心(省2011计划)绍兴黄酒与营养健康研究中心、浙江省农产品化学与生物加工技术重点实验室功能食品生物技术研究所,为浙江设计智能与数字创意重点实验室、数字创意智能技术与装备浙江工程研究中心创新网络成员单位,建成省级企业研究院分中心2个。2022年科研与社会服务竞争力居全国第27位,浙江省第6位,处于A+层级。在2022武书连高职高专排行榜教师科研能力榜位列全国第5,浙江第2。
近年来,学校大力加强政、校、行、企、研与国际合作交流。以产教融合来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为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作出贡献。与美国菲迪大学、腾讯云、慧科集团共建腾讯云国际互联网学院;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绍兴市总工会联合建立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长三角学院;与绍兴市退役军人局共建绍兴市退役军人学院与绍兴市退役军人创业园;与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合作建立绍兴市知识产权学院等。与绍兴市人社局共建绍兴市公共实训基地,与绍兴市经信局共建绍兴市工业设计基地,其中绍兴市公共实训基地为世界技能大赛数控车项目中国集训基地、国家级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绍兴市工业设计基地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经信厅)、省级众创空间(省科技厅)、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经信厅)。与杭钢职教集团合作建设教育部“提质培优”行动计划中的产教融合智慧云平台项目,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教育重点项目;与龙头企业的合作,共建中芯集成电路产业学院、智能制造产业学院、人工智能产业学院、正保产业学院、金税产业学院;学校是浙江省智慧建造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联盟理事长单位、浙江省数字化制造产教融合联盟副理事长单位、长三角高职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联盟机电一体化专委会主任委员单位。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79年,时为浙江省矿冶技工学校;1985年,更名为浙江矿冶地质技工学校;1990年,更名为浙江冶金工业技工学校;1997年,浙江工业技工学校创建;1999年,更名为浙江工业高级技工学校。
2002年,浙江工业高级技术学校、浙江冶金工业技工学校合并升格为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09年,学校成为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2012年,学校通过验收,成为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2016年8月,入选第二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2019年10月,通过教育部现代学徒制第二批试点单位验收。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