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河鲤,天津市蓟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州河鲤产于天津市蓟州区于桥水库。于桥水库的水生生物资源十分丰富,有多种浮游植物和底栖生物。
州河鲤在生长过程中无需人工投放饵料,完全依靠水库中这些天然饵料自然生长。水库特殊的地理地貌,优越的水源环境,持续的生态和人文保护,形成了州河鲤独特的外形和肉质紧实、咀嚼滑韧、味道鲜香的口感。
2013年11月14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州河鲤”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品质特性
州河鲤,隶属鲤形目,鲤科,鲤亚科,鲤属,是繁衍栖息于天津市蓟州区于桥水库的一种地方野鲤。其头小,后缘背部无明显隆起,体态修长,俯观似草鱼。背部稍青,体侧、腹部鳞片金黄,胸鳍﹑腹鳍﹑臀鳍、尾鳍末端均为浅红色。肉质紧实,咀嚼滑韧,味道鲜美。
营养价值
对雌雄州河鲤肌肉营养成分进行分析比较,并对其营养品质进行评价。
结果表明,雌雄州河鲤肌肉粗蛋白含量分别为16.20%、16.50%;雌州河鲤氨基酸总含量为184.1毫克/克,高于雄州河鲤氨基酸总含量(161.0毫克/克)14.35%,雌雄州河鲤必需氨基酸、呈味氨基酸与氨基酸总量的比值无显著差异;雌州河鲤的必需氨基酸指数分值(66.90)略高于雄州河鲤(56.13)。
根据氨基酸评分时,州河鲤的第1限制性氨基酸为蛋氨酸+胱氨酸,第2限制性氨基酸为苏氨酸;而根据化学评分时,州河鲤的第1限制性氨基酸为蛋氨酸+胱氨酸,第2限制性氨基酸为酪氨酸+苯丙氨酸。
说明州河鲤的营养价值较高,具有较好的食用价值,其中雌州河鲤较雄州河鲤营养更丰富。
州河鲤产地范围为于桥水库自然水域,该水域是天津市民重要的生活水源。
于桥水库优越的水源环境,丰富的水生生物资源,为州河鲤的生长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因其完全依靠水库天然饵料自然生长,形成了州河鲤独特的品质和口感。
自隋末燕王高开道称王渔阳郡(今蓟县)后至清代,州河鲤一直为皇家贡品,史称“金翅鲤、御膳鲤”。据《蓟县志》记载:“州河鲤鱼金鳞赭尾、鱼体窄小”,它的蛋白质、氨基酸等含量均高于其他同类水产品。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随着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于桥水库污染不断加大,水体日趋富营养化。加之多年过度捕捞,州河鲤繁殖力和幼体存活力降低,种群资源量持续减少。
1996年,蓟县遭遇百年一遇的强降雨,库区周边池养鲤鱼随洪水进入水库,州河鲤种质纯度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
2005年开始,继续水产技术推广站着手州河鲤亲鱼选育。
2006年,实施州河鲤人工繁育及种质纯化,相关工作一直持续,至2017年,已拥有亲鱼300余组,累计增殖放流州河鲤夏花6000万尾,大规格900万尾。
2006年开始,蓟县坚持每年开展渔业生态本底调查,相关数据入微机建立档案。依据调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增殖放流鲢鱼、鳙鱼、草鱼、细鳞斜颌鲴等净水鱼。
2016年与2006年本底调查数据对比,菹草生物量大幅降低,水生植物丰度趋于合理,水质为III—IV类水。水质趋于好转。
2013年,于桥水库年产州河鲤1500吨。
2013年11月14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州河鲤”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州河鲤产地范围为天津市蓟州区于桥水库自然水域(68平方千米)。
一、种源鲤。
二、生长环境水质符合有关渔业水质的国家标准的水库自然水域,底质符合有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的国家标准。水体透明度≥120厘米,pH值7.0至8.5,溶解氧≥5毫克/升。
三、增殖管理
1.鱼种来源:
(1)产地范围内州河鲤原种自然繁殖。
(2)在产地范围内选定有苗种生产许可证的育苗场,跟踪选购,确保苗种来源品系正宗。
2.养殖方式:产地范围内人工放流自然生长。
3.苗种放养:六月中旬投放规格为0.5克/尾的夏花鱼苗。
4.饵喂:产地范围内放养不投喂,主要食用自然水体中的天然饵料。
5.生长保护:每年4月15日至7月15日为全库禁渔期,禁渔期间禁止一切捕捞作业;在于桥水库大坝以东3000米内设立10平方千米常年禁渔区,永久性禁止一切捕捞作业;严禁电鱼毒鱼、炸鱼和密网目围网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行为;严禁底拖网作业、水下采砂和围库造田行为,保护渔业生态环境。
6.环境、安全要求:饲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捕捞
在禁渔区外非禁渔期间可以捕捞,渔船为在县渔政执法部门登记在册、执有当年核发捕捞许可证的双人单桨渔船,网具为网眼大于7.0厘米的粘网,起捕规格≥1000克/尾。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头小,后缘背部无明显隆起,体态修长;背部稍青,体侧鳞片金黄,腹部金黄色,胸鳍﹑腹鳍﹑臀鳍、尾鳍末端均为浅红色;肉质紧实,咀嚼滑韧,味道鲜美。
2.理化指标:肌肉中粗蛋白≥15.0%,粗脂肪≤2%。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州河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天津市蓟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
州河鲤的检测机构由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