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是近现代爱国诗人闻一多创作的一首现代诗。它是一首富有哲理的小诗,诗人通过大胆想象,赋予颜色以各种象征意义,从而揭示色彩的价值,说明生命便是色彩的结合,表达了对七彩生命的热爱之情。全诗综合运用了比喻、象征、排比等修辞方法,极富于热烈、奔放的感情基调。
色彩
生命是张没价值的白纸,
自从绿给了我发展,
红给了我热情,
黄教我以忠义,
蓝教我以高洁,
粉红赐我以希望,
灰白赠我以悲哀;
再完成这帧彩图,
黑还要加我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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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以后,
我便溺爱于我的生命,
因为我爱他的色彩。
闻一多于1922年赴美深造,学习绘画和文学,清华九年的美式教育和留美三年的艺术研究,使他既受到了唯美主义艺术思潮的影响,也培养了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感。1923年9月,闻一多的第一部诗集《红烛》出版,《色彩》即为其中的一篇,是其中表现为唯美倾向秾丽的作品,《色彩》也是对超然一切之上的“色彩”的崇拜。在闻一多身上,流淌着民族文化的血液,具有坚定的个人生命信念和对现实的执著追求,而在现实中,《色彩》所描述的这种强烈的生命感受,就是诗人当时对现实的理解与抒写。
闻一多(1899—1946),原名闻家辨,号友三,湖北浠水人。诗人、学者、民主斗士,自幼爱好古典诗词和美术。1912年考入北京清华掌校,喜读读中国古代诗集、诗话、史书、笔记等,1916年开始在《清华周刊》上发表系列读书笔记,总称《二月声漫记》。同时创作旧体诗1919年,“五四”运动中,积极者加学生运动,被选为清华掌生代表,出席在上海召开的全国学生联合会。1920年4月,发表第一篇自话文《旅客式的学生》。新诗集《红烛》、《死水》是现代诗坛经之作,他对《周易》、《诗经》、《庄子》、《楚》四大古籍的整理研究,被郭浓着称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身正气,抗战期间著八年,1946年夏在昆明遇身亡。
闻一多在《色彩》中,将绘画中的色彩引诗歌,将抽象的生命予以不同的色彩,从而让人们在阅读时产生丰富的联想与不尽的遐想。以色彩代替某一事物或观念,使色彩具有象征意义,这是自古有之的文化现象。中国古代神话有五天帝之说,认为青帝主东,赤帝主南,黄帝主中,白帝主西,黑帝主北。于是,便以青色代表东方,赤色代表南方,黄色代表中央,白色代表西方,黑色代表北方。“青、赤、黄、白、黑”五色被奉为正色,尤以黄色为高贵。在现代生活中,色彩词的象征意义也运用得越来越广泛。现代派绘画,由于重自我、重体验、重表现,色彩的象征性是非常突出的。闻一多是个画家,曾受西方意象派的影响,早期诗中多运用色彩的象征意义。绿色(发展),是小草发芽的颜色;红(热情),是太阳的颜色,是火的颜色,是心脏的颜色,它象征着生命的热情、执著、温暖;黄色(忠义),是高贵宁静的色彩,是君王喜欢的颜色,与忠诚密不可分;蓝色(高洁),是大海、天空的颜色,象征宽广、博大、高洁;粉红(希望),是花蕾的色泽,象征灿烂、美好和希望;灰白(悲哀),是枯木、冷铁的色泽,象征失意、冰冷、悲哀;而黑色(死亡),是灰烬、煤炭的色泽,它肃穆、庄重,通常象征生命的死亡和结束。由绿到黑,生命正好经历了由生到死的过程。
《色彩》运用了比喻、象征、排比等修辞方法。另外,诗人的想象力主要表现在前面九行诗中。给人丰富的想象力,让人思考,启发人们应该以认真的态度来对待生命。
诗歌中,生命的“色彩”有深刻的哲理。色彩点染原本苍白的世界,令世界五彩缤纷;色彩象征人生的喜怒哀乐,令人的生命和情感变得更加丰富而有价值。诗人用色彩比喻生活中的各种品格和情绪,甚至死亡,它告诉读者:生命中不仅有希望也有失望,有快乐也有悲哀;生命不仅意味着活着,同时也意味着死亡。生命既然有“悲哀”,并且黑要“加我以死,诗人为什么还说“从此以后,/我便溺爱于我的生命?/因为我爱他的色彩”。这一点,正是这首诗思想表达最闪光、最辩证的地方,它完整地表达了诗人对生命意义的看法:生命本身是一张“没价值的白纸”;生命只有拥有各种颜色,即有喜也有忧,有希望也有失望,才有意义;生命不仅意味着活着,同时也意味着死亡;尤其是有了死亡,人们才会更加珍惜生命,才会执著地追求发展、热情、忠义、高洁和希望,才能以正常心态看待生命中的悲哀,坦然面对生命中的死亡。总之“色彩”点染了原本苍白的世界,令世界五彩缤纷;“色彩”象征人生的喜、怒、哀、乐,令人的生命和情感变得更加丰富而有价值。
诗歌作为视觉艺术,本身就要求追求绘画美。从美学现象上看,诗与画都要求形象简约、构图清晰、色彩鲜明,尤其是都要求具有意境美,然而诗歌的意境美不能离开语言形象和辞藻修饰。辞藻繁丰,色彩绚丽是闻一多诗歌的一大艺术特色。闻一多注重语言的色彩感,在当时是很引人瞩目的。他把绘画中的色彩作为创造诗形美的一种艺术手段,使诗写得更具有直观性。他从李义山和济慈的诗中获得启发,认为好诗必须“有浓丽繁密而且具体的意象”。臧克家说:“闻先生的诗,有斑斑烂烂,使人目迷五色的感觉。”这是因为闻一多在美国留学的时候,先是学绘画,后来才把兴趣转移到文学方面来。懂得这一点,足以说明他诗里何以色彩如此鲜亮。闻一多凭着画家对于色彩的敏感与热爱,表达出生命的意义。
现代诗歌评论家叶橹《现代哲理诗》:诗人以种种“色彩”喻人生的丰富复杂,正视“黑还要加我以死亡而后才能“完成这张彩图”的现实,对生命可谓既珍惜又豁达,全无忸怩作态的无病呻吟,也没有那种声嘶力竭的昂首嚎叫,但却使人感到他是在抒发实实在在的对于生命的感受。
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王小林《传播·影响·接受中国现代作家与美国文学》:在《色彩》一诗中将各种色彩都引入诗中,每一种色彩构成一个声部,全诗则成为一个色彩的大合唱。
中山大学中文系教授黄修已《中国现代文学发展史》:在《色彩》中,色彩象征着美,代表人的各种情感,诗人认为这是生命的价值。有了美,生命才是可爱的、珍贵的,值得“溺爱”的。他的诗高唱为艺术而献身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