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位于素有“人间天堂”美称的杭州,拥有小和山、天城路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77亩,总建筑面积近9万平方米。截至2023年3月,现已开设工艺美术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电子商务、中西面点工艺、康复治疗技术、康复治疗技术(推拿方向)、特殊教育(师范类)、特殊教育(手语翻译方向)、学前教育、茶艺与茶文化、民族传统技艺、音乐表演等12个高职专业。目前,特殊教育专业群已成功进入浙江省双高专业群行列,成为特殊教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的领跑者。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4431
三、校址
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527号
四、层次
□本科 ☑专科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我校培养的专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一)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学校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招生就业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校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不限外语语种和最低分要求,但进校后,所有专业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三)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四)对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接受投档并录取。
(五)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考生所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考生进档后,根据“专业清、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特殊教育(师范)、康复治疗技术专业6600元/学年, 特殊教育(手语翻译)、学前教育(师范)、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电子商务等专业60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学年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原因而失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学校纪委办公室申诉举报电话:0571-85222311。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招生网:http://zsw.zcse.edu.cn/
电话:0571-86571616
传真:0571-86452702
招生咨询QQ:1785468488
十七、其他须知
(一)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二)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已分别与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科技学院2所本科高校联合开展康复治疗学、视觉传达设计两个本科专业的“3+2”人才培养,与省内8所特殊学校和1所普通中职学校联合开展中西面点工艺、工艺美术品设计、康复治疗技术、盲人推拿4个专业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贯通培养,在专业设置、课程衔接、三教改革和一体化建设等方面构建起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合作平台。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前身是1993年创办的浙江省残疾人职业技术学校,当时主要开展残疾人成人教育和职业培训。
1998年5月,学校开始全日制中专学历教育。
2000年起,学校先后与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浙江教育学院、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等高校合作,开展残疾人高等教育,是全国残联系统学校实施高等教育的范例。
2001年12月,浙江省残疾人职业技术学校更名为浙江省华强中等职业学校。为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办学规模逐渐扩大,办学层次不断提升。
2008年8月6日,学校小和山校区开工建设。
2009年,学校被教育部、民政部和中国残联评为“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单位”。
2010年5月,学校小和山校区一期建设项目完工,学校顺利搬迁至新校区。
2011年4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开始筹建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2014年4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并经教育部备案,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正式建立。是月,学校小和山校区二期工程项目开工建设。
2016年1月6日,浙江师范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科技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等五所高校分别与学校签署了结对援助协议。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