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扬敬故居位于东莞市莞城东正社区万寿路76号旧市政府大院内。该屋建于民国年间,中西结合风格,高三层,占地面积811.3平方米。朝向坐西向东,房屋成“7”字形分布,由两栋相连的主体建筑和一单体厨房组成,主楼内有两个天井,硬山瓦顶,红砖墙体,墙裙和门框为石米批荡,彩色蚀花玻璃门窗,一层阶砖地面,二层水磨石地面。建筑南面有一座八角攒尖葫芦顶亭,钢筋混凝土结构,石米批荡,绿色琉璃瓦顶。
蒋光鼐故居又名荔荫园,该园以广植荔枝得名坐落于东莞市虎门镇南栅村三蒋自然村。荔荫园为光鼐祖父蒋理祥清道咸年间创建,1887年,蒋光鼐在园边祖屋出生并度过少年时期,后祖屋废置。1930年,蒋光鼐在祖园辟建一座西洋别墅式楼房,名“红荔山房”,占地面积223平方米,为钢筋水泥结构二层建筑,正楼宽13.5米,进深12.4米;侧楼宽4.1米,长5.3米。如今荔荫园已被列为广东省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设专人管理,向游人开放,红荔山房成为了展览馆,里面陈列了不少珍贵的图片和资料,吸引着大批的游客前来参观,怀念蒋光鼐英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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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焕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位重要人物,而从东莞走出去的袁崇焕也是莞史上浓重的一笔。为了纪念他,石碣水南村在袁崇焕故居遗址上投资建设了袁崇焕纪念园,园内建有袁督师祠和衣冠冢。袁崇焕纪念园地处东江河畔,崇焕路东,东邻石龙古镇,该园仿明代建筑建造,占地4.8万多平方米,依傍东江,遥望榴花,湖光柳色,风景旖旎。园内有著名雕塑家潘鹤先生精心雕琢的袁崇焕石雕像,十九幅袁崇焕传记浮雕手工精凿,记载了袁崇焕的丰功伟绩。此园于2003年1月正式开放,成为东莞的重点文化设施、旅游胜地,也是今人缅怀袁崇焕的重要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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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伯陶故居位于中堂镇凤冲村,建于道光年间,是清代探花陈伯陶的故居。如今探花第已不复存在了。但在东莞市中堂镇凤冲村内,还保留着一座“胜起家祠”,那是陈伯陶的祖籍之地,至今这里保留着陈氏宗祠和陈伯陶家祠。胜起家祠是典型的清代岭南风格建筑,总面宽10.8米,总进深20米,占地面积约220平方米,建筑平面为三开间两进一天井两侧廊的布局。早前祠堂由于历经风雨沧桑等缘故,建筑现状破坏较为严重,于2006年成为第八批东莞市文物保护单位,已得到完善的修缮,成为瞻仰陈伯陶遗风的重要场所。
容庚故居位于古老的旨亭街8巷2、4、6号,连在一起共三进,这座三开间的普通民居建筑占地200余平方米,建筑平面为三开间,分前、中、后三进布局,每进都是一个独立的三间两廊式单位。1990年2月1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容庚故居为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并由市政府出资买回,经过整体修复,容庚故居又恢复了往日的原貌并对外开放。容庚在教育上也颇具成就,为我国培养了不少的古文 字学家和考古学家。
张敬修的故居为广东四大名园之一的可园。可园位于东莞市莞城区博厦社区北面,建于清朝道光三十年(公元1850年),为清代广东四大名园之一,也是岭南园林的代表作,前人赞为“可羡人间福地,园夸天上仙宫”。与顺德清晖园、佛山梁园、番禺余荫山房合称清代粤中四大名园。张敬修虽然身任武职,但对琴棋书画造诣颇深,他特别倾心于绘画,曾将居巢、居廉两位大画家在家中供养多年,为岭南画派开创先河,可园也因此成为广东近代的文化策源地之一。
张嘉谟的故居为广东四大名园之一的道生园。道生园的建造花费了张嘉谟毕生的大量心血,其规模也毫不逊于可园,建成后,岭南画派鼻祖居巢居廉曾在道生园居住达十年之久,并潜心作画,道生园与可园都是岭南画派的发源地,道生园的文化积淀、对外影响丝毫不逊色于可园。但与可园的完整保存不同,由于道生园原为私人住宅,随历史发展被分割为私人住房。历经百年改之后仅剩下几间老屋。但在2013年十月,已有157年的清代建筑、东莞四大名园之一的道生园被拆毁,余下的几间完整的老屋均被拆除。
虽然岁月变迁,但古朴的建筑却保留了下来,今东正路由东莞宾馆正门至公园路一段(现在的东莞中学附近)就是邓家家族所居之地。现在莞人所了解的进士故居实际上是邓蓉镜第四子邓尔雅所居住的房室,位于东莞中学校园内。这座据说已经是全东莞剩下的唯一一座进士故居,现保存二栋形制、大小一样的房屋,都为四开间,面宽14米,进深16米,麻石勒脚、门框,趟拢门,青砖墙体,硬山顶,人字山墙,船形屋脊。
袁振英(1894—1979年),字震瀛,号黄龙道人等,出生于广东东莞县温塘村。先后参加上海、广州的共产党早期组织,在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青年团的创建中作过重要贡献。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著的《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2年版)在记述中国共产党的诞生时,两处提到袁振英的名字。现袁振英的故居无语东莞市东城街道温塘社区,并展示着袁振英相关的文物照片。
洪梅莫萃华故居位于东莞市洪梅镇洪屋涡村东南坊。原建筑式样为3间2廊,现改建为直头屋坐西向东,四面为民居,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地处自然村落,人口众多,土地广,居民部分为农耕,交通便利,距洪梅镇中心5公里。莫萃华故居原是3间2廊青砖瓦屋,坐西向东,四面是民居。莫萃华牺牲后,遗下未成年的两儿两女,由其妻抚养。其妻在故居终老,故居由长子继承。现定为镇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洪梅镇中共党吏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