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制品加工方式】肉制品的分类有哪些 肉制品的规格与包装要求
肉制品加工方式
肉按加工方法可分为腌腊制品、烧制品、烤制品、灌肠制品、脱水肉制品和水煮肉制品,其规格及包装要求,根据对外贸易合同规定,再具体制定。
(1)腌腊制品:是将鲜肉用盐和硝经过一定时间的腌渍和修整而制成的一种肉制品,如火腿、腌肉。也有将腌制后的半成品再经过熏腊过程的,如熏腿、腊肉等。
(2)烧制品:是将生肉和各种配料一同放在锅内烧煮而制成的肉制品,其中有酱烧、酱汁、卤、熏、糟的及过油肉等。
(3)烤制品:是将生肉经过加工整理,加入各种配料后用烤炉制而成的,成品呈现外焦里嫩,别具风味,如广东的烤乳猪、叉烧肉、广东香肠、北京烤鸭等。
(4)灌肠制品:是将生肉经过整理后装入肠衣或小肚中经加工而成的一种肉制品。我国出口的灌肠制品大体上可分为风干香肠、肉肠和灌肠三大类,其中风干香肠和肉肠(如广东香肠、南京香肚和各地生产的别具风味的香肠),我国生产的历史较久。灌肠营养丰富,鲜嫩可口,出口量大。灌肠制品以形状分,有粗、细、长、短、棒形、弧形、环形、串形、球形等。以加工上分为生、半熟、熟、熏腊、烧熏等。以风味分有淡味、蒜味、辣味、甜味、五香、桂花味、玫瑰味、丁香味等风味。从用料上有全淀粉、部分淀粉、无淀粉之分。
(5)脱水肉制品:是将生肉经过加工整理加入配料后,用高温或日光脱水而制成的,含水量很少,便于久藏和携带,例如牛肉干、肉松等。
(6)水煮肉制品:是将生肉经过去骨、整理、切块后在沸水中煮一定时间而制成的,分水煮猪肉产品和水煮牛肉产品两大类。
肉制品的分类有哪些
中式肉制品
腊肉 Cured meat
以鲜肉为原料,配以各种调味料,经腌制、烘烤(或晾晒、风干、脱水)、烟熏(或不烟熏)等工艺加工而成的生肉制品。
咸肉 Corned meat
以鲜肉为原料,经食盐和其他辅料腌制,加工而成的生肉制品。
中国火腿 chinese ham
带皮、骨、爪的鲜猪后腿,经腌制、洗晒或风干、发酵等工艺而制成的具有独特风味的生肉制品。
肉松 Dried meat floss
以畜禽瘦肉为主要原料,经修整、切块、煮制、撇油、调味、收汤、炒松、搓松制成的肌肉纤维蓬松成絮状的熟肉制品。
肉干 dried meat dice
以畜禽瘦肉为原料,经修割、预煮、切丁(或片、条)、调味、复煮、收汤、干燥制成的熟肉制品。
肉脯 dried meat slice
以去除筋腱和肥膘的猪、牛等瘦肉为原料,经切片(或绞碎)、调味、腌制、摊筛、烘干、烤制等工艺制成的熟肉制品。
酱卤肉制品 stewed meat in seasoning
以鲜(冻)畜禽肉和可食副产品放在加有食盐、酱油(或不加)、香辛料的水中,经预煮、浸泡、烧煮、酱制(卤制)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酱卤系列肉制品。
糟肉制品 meat flavored with fermented rice
将畜禽肉用酒糟或陈年香糟代替酱汁或卤汁制成的肉制品。
熏烤肉制品 smoked meat products
以熏烤为主要加工方法生产的肉制品。
中式香肠 chinese sausage(腊肠、风干肠)
以畜禽等肉为主要原料,经切碎或绞碎后按一定比例加入食盐、酒、白砂糖等辅料拌匀,腌渍后充填入肠衣中,经烘焙或晾晒或风干等工艺制成的生干肠制品。
生鲜香肠 fresh sausage product
原料肉经绞碎后加入辅料灌入肠衣中而成的生肉肠类制品。
生熏香肠 smoked and fresh sausage
原料肉,经绞碎(或斩拌)后加入辅料灌入肠衣中,再经烟熏处理的生肉肠类制品。
半干香肠 semi-dry sausage
绞碎的肉经微生物的发酵作用,在热处理和烟熏过程中除去部分水分的肠类肉制品。
干香肠 dry sausage
经过微生物的发酵作用,干燥除去20%-50%的水分的生肉肠类制品。
调制肉制品 prepare meat products
以畜禽鱼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时令蔬菜和(或)辅料、食品添加剂,经滚揉(或不滚揉)、切制或绞制、混合搅拌(或不混合)、成型(或预热处理)、包装、冷却(或冻结)等工艺加工而成的系列风味生肉制品。
肉糕 meat cake
以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绞碎(或斩拌乳化)、调味、成型、熟制、烟熏(或不烟熏)等工艺制成的熟肉制品。
腌制肉 salted meat
以鲜(冻)畜禽肉(或带骨肉)、副产品为原料,配以食盐、调料、食品添加剂等辅料,经修整、注射(或不注射)、滚揉(或搅拌、斩拌)、腌制、切割(或成型)、包装、冷藏等工艺加工而成的生肉制品。
西式肉制品
熏煮火腿
以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精选、切块、盐水注射(或盐水浸渍)腌制后,加入辅料,再经滚揉、充填(或不充填)、蒸煮、烟熏(或不烟熏)、冷却、包装等工艺制作的火腿类熟肉制品。
熏煮香肠
以畜禽鱼肉为主要原料,经修整、腌制(或不腌制)、绞碎后,加入辅料,再经搅拌(或斩拌)、乳化(或不乳化)、充填(或不充填成型)、烘烤、蒸煮、烟熏(或不烟熏)、冷却等工艺制作的香肠类熟肉制品。
香肠制品
畜禽鱼肉经绞切,腌制(或不腌制),斩拌,乳化成肉馅、肉丁、肉糜或其他混合物,并添加调味料、、香辛料、填充料,灌入肠衣(或成型),再经烧烤、蒸煮、烟熏、发酵、干燥等工艺(或其中几个工艺)制成的熟肉制品。
血肠
用畜禽血或混同畜禽肉或舌、皮、脂肪为原料经相关工序后灌入肠衣,通过蒸煮或低温烟熏等工艺制成的肉制品。
发酵香肠
将绞碎的猪肉(或牛肉)、动物脂肪、盐、糖、发酵剂和香辛料等混合后灌进肠衣,对过微生物发酵后制成的香肠制品。
培根
通常以猪的背肉、腹肉、颈肉或肩肉为原料,经注射、腌制、滚揉、成型(或不成型)、干燥、烟熏(或不烟熏)、烘烤等工艺制品的肉制品。
火腿
以带骨或不带骨的、整块或绞碎的鲜(冻)畜禽肉为原料,经过注射(或不注射)、滚揉(搅拌)或腌制、灌入肠衣成型(或直接成型或模具成型)、蒸煮(或熏煮或发酵)而成的一类肉制品。
肉灌肠
以鲜(冻)畜、禽、鱼肉为主要原料,经过调味、充填(或不充填)、成型等工艺制作的肉制品,包括中西式灌肠和无皮肠。
肉制品的规格与包装要求:
(1)塑料火腿肠:选用经兽医卫生检验合格的鲜猪肉,经绞碎后,添加高级玫瑰花植物香料和调料后灌入塑料肠衣内,蒸煮而成。
规格:长度10~20cm,直径4~4.5cm,每根200g。
感官指标:塑料肠衣,鲜红色、半透明、光滑、完整、洁净与肠馅紧密结合,坚实而有弹性,切面致密,瘦肉呈蔷薇红色,肥丁洁白。
理化指标及细菌指标均按我国国家标准执行。
包装:每5kg装一小盒,每纸箱装4小盒,净重20kg。
(2)玫瑰肠:选用经兽医卫生检验合格的鲜猪肉,经绞碎后,添加高级植物香料和调料后灌入天然肠衣内,蒸煮而成。
规格:长度40~42cm,直径5~5.5cm。
感官指标:肠衣干燥,完整、深红色、有小皱纹,与肠馅紧密结合,无霉班及污染物。肠体坚实,手感有弹性,切面致密,呈蔷薇红色,有明显的玫瑰香味。
理化及细菌指标均按我国国家标准执行。
包装:纸箱装,每箱20kg,箱内衬聚乙烯薄膜箱套。
(3)三鲜肠:选用经兽医卫生检验合格的鲜猪肉,经绞碎后,添加高级植物香料和调料,灌入天然肠衣内,蒸煮而成。
规格:长度16~18cm,直径2~3cm。
感官指标:肠衣干燥、完整、鲜红色、有小皱纹,与馅紧密结合,无霉斑及污染物。肠体坚实,手感有弹性,切面致密,呈蔷薇红色,具有本产品的固有香味。
理化及细菌指标均按我国卫生检验标准执行。
包装:每根装入聚乙烯薄膜袋内。纸箱装,每箱20kg,箱内衬聚乙烯薄膜箱套。
(4)桂花肠:选用经兽医卫生检验合格的鲜猪肉,经绞碎后,添加高级香料及调料,灌入天然肠衣内,蒸煮而成。
规格:长度36~38cm,直长3~3.5cm
感官指标、理化及细菌指标均以上品种同。
(5)小对肠(热狗)、美味香肠、可口香肠、丁香肠:选用经兽医卫生检验合格的鲜猪肉,经绞碎后,添加高级植物香料和调料,灌入塑料肠衣或天然肠衣内,经煮烤而制成的。
规格:小对肠:长度12cm,直径1.6cm。肠衣:羊肠衣。
美味香肠、可口香肠、丁香肠:长度25cm,直径4~4.5cm,重量325g。肠衣:塑料肠衣。感官指标:肠衣表层干燥、完整、光滑、塑料肠衣呈鲜红色,光洁度强,与馅紧密结合,无霉斑,及污染物。味道清香、滑嫩可口,有西式香料味。
理化及细菌指标均按我国卫生检验标准规定执行。
(6)维也纳香肠:选用经兽医卫生检验合格的鲜猪肉、鲜牛肉、鲜鸡肉,经去骨、整理,添加高级植物香料和调料腌制,再绞碎、制馅后灌入天然羊肠衣内,经蒸烤而成。
规格:根据原料成份和长度、重量和包装情况分多种规格。
感官指标:按西式灌肠上述标准。
理化及细菌指标:出口日本时按日本加热处理肉类标准执行:细菌总数:10万个/g以下;大肠杆菌:阴性;沙门氏菌:阴性;金黄色葡萄球菌:阴性。
水煮牛肉类制品选用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进口原料验收合格的牛肉、牛筋,经去骨、整理、切块并在100℃水中沸煮数min,使中心温度达70℃以上保持1min以上,然后穿串、速冻。规格:牛肉类或牛筋类、牛肉牛筋混和串等,每串20g、25g、30g、35g,纸箱装,内衬塑料套,每箱200串。
感官指标:有牛肉串类特有的色泽、气味,无异味,无飞刺,串形整齐,无杂质。
理化及细菌指标:按出口日本维也纳香肠标准执行。
出口肉制品类商品检验及卫生监督与肉类相同。检验依据:SN0415—95《出口猪肉灌肠检验规程》、SN0425—95《出口冻水煮牛肉检验规程》、SN0369—95《出口热狗肠检验方法》、SN0412—95《出口牛肉干检验规程》、SN0414—95《出口猪肉松检验规程》。
进口肉制品卫生检验应依据以下标准执行:
腌腊制品:依据GB2731—88《火腿卫生标准》;GB2730—98《广东腊肉卫生标准》;GB2726—96《酱卤肉类卫生标准》;GB2728—81《肴肉卫生标准》。
烧制品:符合GB2727—94《烧烤肉卫生标准》。
烤制品:同上。
灌肠制品:符合GB2725.1—94《肉灌肠卫生标准》。
脱水肉制品:牛肉干符合GB16327—1996《肉干,肉脯卫生标准》;肉松应符合GB2729—94《肉松卫生标准》。
其它肉制品可参考GB10147—88《香肠(腊肠),香肚卫生标准》;GB13101—91《西式蒸煮,烟熏火腿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