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品拍卖流程是什么
一、委托拍卖
1、确定委托人身份
委托拍卖阶段需确定委托人身份,主要指身份证明、及证明委托人身份的文件。如果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如果委托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明等。
2、确定委托人权力
委托阶段需要能够证明委托人对即将拍卖的物品或财产权力享有所有权和处分权的证明材料。
3、鉴定与评估
确定委托人相关身份和权力后,首先得把您的藏品带到拍卖公司,请专家老师鉴定评估,老师会给您一个国际市场的起拍价建议。
如果藏家觉得老师评估的价格低于您的心理价位,您是可以在老师的建议价格的基础上适当抬高起拍价的,或者您也可以采纳老师的起拍价的建议,然后另外设置一个保留价,所谓保留价就是拍卖完成后如果最高价位高于这个价格那就成交,如果低于那就视为不成交。保留价可以和起拍价持平,也可以高于起拍价。
4、签订委托拍卖合同
最后就是签订合同,正规的合作必须有一个正规的合同来保障合作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合同是工商部门审核后由拍卖协会统一派发的,所以不会偏袒任何一方,如果卖方客户您觉得合同有照顾不到的地方,那您可以和公司协商后按照要求备注在合同的后面。
二、拍卖公告与展示
拍卖的公告即为拍卖人将拍卖的大概情况告知于社会公众,告知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已有明确的规定,即必须于拍卖日7日前发布,告知的常用方式为在媒介上刊登广告等,公告本身并不是合同意义上的要约,而只是邀请谈判。
三、拍卖实施阶段
1、审查竞买人资格。
2、交付竞买保证金。
3、组织拍卖实施,召开拍卖会。
4、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收交成交款项。
5、拍卖标的全书转移,标的交接。
委托人拍卖所得怎么结算
1、受人在拍卖人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全部的价款和拍卖手续费后,拍卖人才可将拍卖的标的物交给买受人,同时拍卖人亦提供票据给买受人。依标的物的情况不同,拍卖人还应协助买受人办理某些权属变更的手续,为买受人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2、拍卖人收到买受人的价款后,应及时与委托人进行结算,在扣除了委托手续费后将剩余价款交付委托人。一般与委托人结算,使用结算凭证应包括以下内容:
(1)委托合同、合同编号及日期。
(2)成交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及成交价格。
(3)成交标的物在拍卖操作过程中支出的费用。
(4)拍卖佣金。
(5)拍卖人必须给付的价款。
委托人拍卖佣金支付方式及期限
1、佣金比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对拍卖任意物品和公物收取不同比例的佣金:
(1)委托人与拍卖人之前有约定的,按约定收取。
(2)委托人与拍卖人未做约定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3)艺术品拍卖收取佣金比例一般为10%(国际惯例)。
2、佣金支付方式
(1)前期支付法: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后,在约定的期限内由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
(2)扣除法:委托人在拍卖人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在向委托人支付成交价款时扣除。
3、佣金支付的期限
(1)前期支付法:委托人在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后三个工作日支付。
(2)扣除法:拍卖成交后,拍卖人直接从成交价款中扣除。
声明:以上方法源于程序系统索引或网民分享提供,仅供您参考使用,不代表本网站的研究观点,证明有效,请注意甄别内容来源的真实性和权威性。申请删除>>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