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装房质量通病有哪些
1、地面渗水交房1年内开发商保修
房屋漏水,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当你的房子漏水时,由谁负责维修,并赔偿相关损失呢?这就要看《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相关规定了。
北京市要求开发商在房屋交付使用时,必须向业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规定了正常使用情况下,住宅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质期。其中明确要求: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2、约定不厌细,精装条款无小事
目前没有专门针对精装房的验收制度。因此,购房者在购买精装修住宅时必须就主要装修部位、材料、设备等与开发商详细约定,并规定如达不到约定标准时,按何种方式赔偿处理,以维护权益。
在实践中,精装修住宅因不同项目、不同价格、不同档次等因素的影响,对房屋质量、装饰、设备标准的要求也不同,购房者应根据具体情形与开发商协商。另外,开发商会把样板间做得美轮美奂,告诉你:“只要搬不走的都是我们精装标准。”购房者千万别轻易相信口头承诺,因为样板间的装修标准不具备强制性法律效力,且多数样板间在交房时会被拆掉,届时无从参考。
3、开发商是精装修质保第一责任人
“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常被用来形容生活中遭遇的不测。家住山东省青岛市某小区的李先生就当真碰到了这样的不测。李先生在家里休息时,客厅正中的拼花玻璃灯罩突然掉落,溅起的玻璃碎片划伤了李先生的小腿,造成医疗费用和误工损失约2000元。由于李先生购买的是精装修住宅,该灯具由开发商提供并安装,所以李先生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然而开发商认为,灯罩脱落属于灯具厂商的制造质量问题,并非由于开发商安装不当引起,开发商不应对此负责。目前,纠纷还在调解中。
二、精装房质量问题怎么办
1、先找开发商协商。找到对方后,将具体问题说明以下,并要求对方给及时报修。
2、联系消费者协会。找到房屋开发商后,对方不肯按约定报修的话,并且争议还不是十分大的话,可以直接去找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求助。
3、去仲裁或起诉处理。经过以上办法开发商还是不肯解决的话,买家可以先收集整理足够证明的证据,比如当初的合同、材料清单、付款发票等证据材料。
《住宅质量保证书》中还对住宅其他部位、部件的保质期做了如下规定: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管道堵塞2个月。 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卫生洁具1年。 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