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规范】消防验收需要哪些资料 消防验收流程及要点
消防验收需要哪些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消防验收流程及要点
第一部分:消防验收重点及验收方法
(一)消火栓给水系统验收的重点:
1、水泵、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及闸阀等主要设备的性能指标的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书,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记录、管道通水冲洗记录、管道试压试验记录、水泵等消防用电设备的试运转记录、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记录。
2、系统安装情况的一般性检查:主要检查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池取水口、室内外消火栓及闸阀等主要设备的安装与图纸是否相符,使用是否方便,有无正确的明显标志,有无外观损坏及明显缺陷;系统中各常开或常闭闸阀的启闭状态是否符合原设计要求。
3、系统综合性功能试验:根据原设计的不同要求,对消防水泵分别进行自动、手动、远程和泵房内就地启泵的试验;消防水泵组的主泵与副泵互为备用功能的相互切换试验;系统压力试验和供水试验。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的重点:
1、图纸、资料的审查:初始设计图纸、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竣工图,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火灾显示盘、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等主要设备及线路的性能指标的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书,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记录、报警系统检测报告等。
2、系统综合性功能试验:火灾探测器模拟报警试验及核实编码,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显示盘的自检等其他功能、电源转换、消音、复位操作、电源容量、电源电性能,联动控制设备的故障报警、自检、控制、火灾信号接收功能和电源容量、电性能检,核实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编码。
(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验的重点:
1、图纸、资料的审查:初始设计图纸、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竣工图,喷头、水流指示器、报警阀组、消防水泵、消防水泵接合器及闸阀等主要设备的性能指标的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书,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记录、管道通水冲洗、打压试验记录、水泵等消防用电设备的试运转记录,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记录。
2、系统安装情况的一般性检查:检查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池取水口、及闸阀等主要设备的安装与图纸是否相符,使用是否方便,有无正确的明显标志,有无外观损坏及明显缺陷。现场查看、测量喷头类型、布置间距、数量,管网的管材及管径、管网连接形式和质量、管道安装的位置及配水管设置的喷头数量,末端试水装置,管道减压措施,系统排水装置等。
3、系统综合性功能试验:根据原设计的不同要求,对消防水泵分别进行自动、手动、远程和泵房内就地启动的试验;消防水泵组的主泵与副泵互为备用功能的相互切换试验;根据有关要求进行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对报警控制装置功能进行检验(如:湿式、干式系统的喷头动作后,是否由报警阀组的压力开关直接连锁控制并自动启动供水泵。消防控制室(盘)能否控制水泵、电磁阀、电动阀等的操作,并能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信号阀、水泵、消防水池及水箱水位、有压气体管道和电源等是否处于状态的反馈信号);报警阀功能试验(打开报警阀,查看测量报警动作状态,输出信号情况和消防水泵启动、联动、控制盘显示情况是否符合检验要求;打开放水试验阀,测量水的流量和压力应符合检验要求)。
系统联动试验(模拟火灾信号,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启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启动末端试水装置处放水)。
第二部分:高层建筑消防验收常见问题总汇
高层建筑验收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其实验收中的问题很多,今天我们就从建筑防火、消防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三个方面汇总一些高层建筑中常见的些问题以供大家参考,避免以后出现类似的问题影响消防验收。
一、建筑防火
1、土建防火封堵不到位
1)所有给水管道穿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
2)所有电气管、桥架穿越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
3)穿越平层及竖向的桥架内未采用防火封堵;
4)所有通风、空调、防排烟管道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
5)土建预留洞口后开孔未封堵;
6)土建风道未封堵;
7)玻璃幕墙与楼板隔墙处的缝隙未用不燃材料填充密实;
8)防火墙未到顶;
9)防火分区未形成;
2、土建防火门
1)防火门安装反向,未开向疏散方向;
2)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开设了非疏散门、洞;
3)防火门检测报告与实体不符,防火门身份标示未张贴;
4)闭门器、顺序器未安装;
5)应设置单向逃生部位处未设置相应的开启装置;
6)未按设计要求安装防火门;
3、安全疏散
1)由于装修装设栏杆造成楼梯疏散宽度不够;
2)由于装修、土建改动,疏散出口数量不够;
3)由于装修、土建改动,疏散出口距离超标;
4、消防车道
1)车道宽度不能满足规范要求;
2)消防扑救面未形成;
3)环形车道未形成或回车场未形成;
4)消防扑救面有高大树木或有障碍物;
5)防烟楼梯间无前室、或消防电梯合用前室未设计正压送风系统;
5、防火卷帘
1)导轨与墙体及柱体之间未封堵;
2)卷顶部未完全封堵;
3)双轨卷帘一侧未封堵到顶,形成单轨卷帘;
4)穿越卷帘包厢的管道及桥架未封堵;
5)疏散通道卷帘门两侧未设置手动控制按钮;
6)卷帘门手动拉链未设置拉链孔;
6、建筑装修
1)建筑装修材料选择不当,特别是吊顶及墙面材料耐火极限达不到规范要求;
2)建筑装修饰面影响消防功能的正常实现;
3)消火栓箱门装修后无法打开;
4)正压送风口、排烟口装修后出现风口与装修面层内漏风及检修不便的现象;
5)格栅吊顶影响上喷喷水效果,灯槽内喷头影响喷水效果;
6)建筑装修开设的检查孔部位及大小不满足正常检修的需求;
7)大于60平方米的房间只设置1个门;
8)会议室、观众厅等场所的门未向外开启;
7、排烟口
1)设置位置过低,低于2米;
2)设置在顶部的排烟口、排烟阀未设置手动控制装置;
3)排烟口距离最远点水平距离超过了30米;
4)排烟口距离安全出口间距小于1、5米;
8、排烟系统漏设
1)无自然通风长度超过20米的内走道;
2)超过60米长度的走道;
3)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区域未设置排烟系统;
9、防火阀
1)风管穿越防火分区,防火分割处未设置防火阀;
2)防火阀安装距墙体超过200mm;
3)常开、常闭排烟防火阀设置错误;
10、自然排烟区域开窗净面积不满足规范要求
11、正压送风系统
1)部分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或前室未设置正压送风口;
2)风口数量偏少;
3)防排烟系统末端风口风量偏低,系统风量偏低可能的原因有:风机风量不满足规范要求;土建风道封堵不严或未完全封闭;土建风道平层割断封堵平层风管有漏风现象;风机风压不足;系管道风阻过大;风机电源反相;
4)排烟风机出风口与加压风机的进风口垂直距离小于3米;
5)排烟风机出风口低于加压风机的进风口;
6)排烟风机出风口与加压风机的进风口在同一面上时间距小于10米;
7)排烟口与送风口距离小于5米;
8)风机控制箱未设置在风机就近位置;
9)正压送风口入口及机械排烟系统出口防雨百叶均未设置在室外与大气相通;
10)电机外置式离心式风机未设置风机房;
二、消防水
1、喷头布置
1)不受梁体影响的直立型喷头距离顶板过近(超过了75-150MM);
2)受梁体影响的直立型喷头距离顶板不满足规范要求;
3)喷头距离边墙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
2、消火栓布置
1)由于建筑装修变动,消火栓的保护超过面积超过了规范要求;
2)由于装饰原因,取消了消火栓门;
3)消防电梯前室漏设消火栓;
4)未按规范要求设置自救式消火栓箱;
5)室外消火栓距建筑外墙及路边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
6)夹层及设备层漏设消火栓;
3、水泵结合器
1)未按系统分区设置水泵结合器;
2)水泵结合器数量不满足规范要求;
3)接合器设置在不易取用的部位;
4)水泵接合器充水试验不成功;
4、室外取水口设置位置不合理,取水口吸水高度不应超过6米,距外墙距离超过规范要求。
5、末段试水装置
1)末端试水装置设置位置不合理,设置在了系统的最低处,而不是系统最不利点处;
2)末端试水装置未采用间接排水方式;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存在漏设区域
1)空调及风机房;
2)车库室内车道;
3)建筑面积大于5平方米的卫生间;
4)自动扶梯的底部;
5)楼梯及电梯前室;
6)净高小于等于12米的室内中空区域;
7)净高大于800mm且有可燃物吊顶内;
8)宽度大于1、2米的风管及排管下方;
9)一类高层的消防控制室;
10)弱电设备间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7、气体灭火系统
1)防护区内风口、防火阀、风机未参与联动控制;
2)防护区未设置自动泄压口(泄压装置);
3)防护区的维护结构不能达到0、5小时的耐火极限及1200Pa的耐压极限;
4)储油间未设置呼吸阀、通气管道;
5)气体灭火控制盘系统电源不能满足同时启动气体灭火装置的要求;
6)控制中心不能对气体灭火区域设备进行联动控制;
7)气体灭火防护区未设置手自动转换开关;
8)配电房未设置气体灭火;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报警系统漏设区域
1)超高层建筑的室内住户部分未设置探测器;
2)强弱电井设置探测器;
3)水泵房、消防控制中心,各类设备用房设置探测器;
4)公共部位未设置楼层显示器;
5)厨房内未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
2、消防管线
1)与消防有关的所有线路明配钢管未刷防火涂料或防火涂料涂刷不均匀;
2)与设备连接处的金属软管未到位;
3)明配及吊顶内线盒未上盖板;
4)吊顶内部分导线未穿管;
3、联动控制及相关功能不齐全
1)门禁系统未进行断电控制;
2)常开电动防火门未联动控制;
3)单向逃生锁未联动控制;
4、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逻辑关系混乱
1)相应区域探测器报警,对应区域的正压送风机未启动;
2)一台风机负担多个防烟分区时,防烟分区内探测器报警,所有风口都打开;
3)手动打开拍烟口,正压送风口,相应的风机未启动;
4)非消防断电及应急照明强投未编入联动关系;
5)中庭区域报警时,各层卷帘门未启动;
6)大空间探测装置如双波段、光截面及线形探测器报警时未联动相关常规火灾报警系统;
7)消防补风机未编入火灾时启动的联动关系;
8)排烟风机入口处排烟阀门未与排烟风机连锁;
5、控制中心
1)引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导线未绑扎成束,未标明编号;
2)控制设备接地支线小于4mm;
3)控制设备背后距墙操作距离小于1米;
4)CRT未完善,外部设备报警后CRT界面无反应;
5)消防控制主机存在屏蔽和故障点位;
6、消防电话系统
1)主机不能进行分机呼叫;
2)消防外线电话未设置;
3)电梯机房、重要与消防有关的未设备用房未设置电话分机;
4)消防电话分机安装不牢固,电话分机安装位置不合理;
四、其它
验收范围内的土建、装修工作未完;验收范围内的机电安装相关工作未完;市政供电,供水未到位;柴油发电机不能启动或自投功能未实现;消防电梯按钮及三方通话未完成;未按消防标识化相关要求制作标示标牌;PVC管穿越楼层部位未设置阻火圈;建筑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等未布置到位;未按相关要求设置逃生门锁;部分设备用房、电梯机房未设置应急照明,消防控制室及重要设备用房应急照明照度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