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艺装置区
工艺装置是一个易燃、易爆、有毒的特殊危险的地区,为了尽量减少其对工厂外部的影响,一般布置在厂区的中央部分。根据工艺流程的流向和运转的顺序规划机器设备的位置,以不交叉为原则,按照从原料投入到中间制品,再到成品的顺序进行布置规划。
工艺装置区宜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及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在山区或丘陵地区,并应避免布置在窝风地带,以防止火灾、爆炸和毒物对人体的危害。
要求洁净的工艺装置应布置在大气含尘浓度较低、环境清洁的地段,并应位于散发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的污染源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例如,空气分离装置,应布置在空气清洁地段并位于散发乙炔、其他烃类气体、粉尘等场所的全年最小风频风向的下风侧。
不同过程单元间可能会有交互危险性,过程单元间要隔开一定的距离。危险区的火源、大型作业、机器的移动、人员的密集等都是应该特别注意的事项;应与居民区、公路铁路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当厂区采用阶梯式布置时,阶梯间应有防止液体泄漏的措施。
2、原料及成品储存区
配置规划时应注意避免各装置之间的原料、中间产品和成品之间的交叉运输,且应规划成最短的运输路线;储存甲、乙类物品的库房、罐区、液化烃储罐宜归类分区布置在厂区边缘地带;成品、灌装站不得规划在通过生产区、罐区等一类的危险地带;液化烃或可燃液体罐组,不应毗邻布置在高于装置、全厂性重要设施或人员集中场所的位置上,并且不宜紧靠排洪沟。
3、辅助生产区
维修车间、化验室和研究室等要远离工艺装置区和储存区。维修车间是重要的火源,同时人员密集,应该置于工厂的上风区域。研究室按照职能情况应与其他管理机构比邻,但研究室偶尔会有少量毒性或易燃物释放进入其他管理机构,所以两者之间也应留有一定的距离。
废水处理装置是工厂各处流出的毒性或易燃物汇集的终点,应该置于工厂的下风远程区域。
高温焚烧炉等的安全问题应结合工厂实际慎重考虑。作为火源,应将其置于工厂的上风区,但是严重的操作失误会使焚烧炉喷射出相当量的易燃物,对此则应将它置于工厂的下风区。一般把焚烧炉置于工厂的侧面风区域,与其他设施隔开一定的距离。
4、公用设施区
公用设施区应该远离工艺装置区、储存区和其他危险区,以便遇到紧急情况时仍能保证水、电、汽等的正常供应;锅炉设备、总配变电所和维修车间等因有成为引火源的危险,所以要设置在处理可燃流体设备的上风向。全厂性污水处理场及高架火炬等设施,宜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及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风频风向的上风侧。
采用架空电力线路进出厂区的总变配电所,应布置在厂区边缘,并位于全年最小风频率的下风向;辅助生产设施的循环冷却水塔(池)不宜布置在变配电所、露天生产装置和铁路冬季主导风向的上风侧和受水雾影响设施全年主导风向的上风侧。
5、运输装卸区
良好的工厂布局不允许铁路支线通过厂区,可以把铁路支线规划在工厂边缘地区解决这个问题。对于罐车和罐车的装卸设施常做类似的考虑。在装卸台上可能会发生毒性或易燃物的溅洒,装卸设施应该设置在工厂的下风区域,最好是在边缘地区。
原料库、成品库和装卸站等机动车辆进出频繁的设施,不得设在必须通过工艺装置区和罐区的地带,与居民区、公路和铁路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6、管理区及生活区
厂前区宜面向城镇和工厂居住区一侧,尽可能与工厂的危险区隔离,最好设在厂外口管理区、生活区一般应布置在全年或夏季主导风向的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风频风向的下风侧。工厂的居住区、水源地等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设施与各种有害或危险场所应按有关标准规范设置防护距离,并应位于附近不洁水体、废渣堆场的上风、上游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