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当行的作用是什么
典当行的社会功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称为三大作用,其一是它的资金融通作用,其二是它的当物保管作用,其三是它的商品销售作用。这是典当行作为一种既有金融性质又有商业性质、独特的社会经济现象的本质所在,也是千百年来典当行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客观基础。
1、资金融通作用
这是典当行最主要的、首要的社会作用,是典当的货币交易功能。在典当过程中,该功能总是独立发挥或是先于典当的其他功能而发挥出来。简言之,当户借助典当融资,无论是否出现赎当,典当的融资服务功能都显而易见。
然而,典当的融资服务成本往往较高,通常高于其他金融机构如银行、信用社的融资成本,这使人们一方面享受典当融资的方便、快捷,一方面又以典当的“高利息”、“高成本”对典当进行抨击,从而掩盖了典当融资功能的长处和光辉,似乎典当等于高利贷,乘人之危,一无是处。
事实上,典当行从事的是贷款“零售”,其交易成本、融资服务成本自然要高于从事贷款“批发”的银行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而且,银行等金融机构以票据业务为主,发放信用贷款居多,交易过程是单一的金融行为;但典当行则以非票据业务为主,主要发放质押贷款,交易过程是复杂的商业性金融行为,故当户接受典当的融资服务付出较高的代价,应说无可厚非。
2、当物保管作用
这是典当行附加的,居于第二的社会作用,是典当行的商业服务功能。在典当过程中,该功能或者与典当的其他功能同时发挥或者先于典当的其他功能而发挥出来。简言之,当户借助典当融资,在正常情况下,典当的当物保管功能便随着典当的融资功能同时发挥;而在死当情况下,典当的当物保管功能则将在典当的资金融通功能消失后继续发挥。由此可见,典当的当物保管功能的存在,来自两方面的客观要求。
从正常业务方面看,它是典当双方当事人维护自身权利义务的需要。作为典当行,收取当物发放当金、享有暂管当物的权利,但同时须承担在当期内妥善保管当物的义务。只有积极发挥当物保管功能,充分保证当物的安全性,才能为当户赎当时顺利返还当物创造条件。相对而言,当户要承担偿还当金本息的义务,同时也享有赎回完好当物的权利。
从死当方面看,它是典当行弥补自身损失或变现盈利的需要。作为典当行,积极发挥当物保管功能,不仅是为了赎当时向当户返还完好当物,而且是为了死当时能够使物品迅速合理的变现,从而达到最大限度的化解风险、并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事实上,典当行的当物保管功能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赎当发生,它终结于当户偿债之时;死当发生,它则终结于死当变现之际。
3、商品销售作用
这是典当行次要的,居于第三位的社会功能,是典当的商品交易功能。在典当过程中,该功能总是不独立发挥或是晚于典当的其他功能而发挥出来,简言之,当户借助典当融资,只要出现死当,典当的商品销售功能便会随着典当的资金融通功能的消失而充分发挥。
然而,典当行的商品销售利润有时较高,通常高于其他商业机构如商店、旧货店的销售利润,这使人们长期以来习惯于以典当死当物品变现后的“高价差”对典当进行抨击,认为典当收当时压低当物估价并按估价打折发放贷款,而在处分死当物品时则会赚取高于当金本息及其他费用之上很多的利润,似乎典当等于奸商,敲诈盘剥,巧取豪夺。
事实上,典当行向当户发放当金数额的尺度,是其对本身贷款安全的考虑和对当物死当后市场行情的判断。当物估价过高、当金折当率过高,当户有可能会变借钱为卖货,即趁机制造死当,陷典当行于死当物品销售时无价差空间或价差空间过小的不利境地;而当物估价过低、当物折当率过低的现象,在剥削阶级社会的确大量存在,但即便如此,也并不能保证每笔死当物变价都有高额利润可赚,商品销售成功与否,最终还取决于变化多端的市场。况且,当户有权拒绝显失公平的典当交易。
典当除了上述三大作用之外,还有其他一些,比如对当物的鉴定、评估、作价等服务功能。而且,相对于一次典当交易来说,典当的三大作用也许不会全部发挥出来,或者有先有后相继发挥出来。
二、典当行的东西能买吗
前文已经了解到了典当行的三大作用,在典当行的日常经营中,有些绝当的物品会进行二次销售,一般来说会低于市场价格,那么典当行的东西能买吗?
典当行买东西靠谱,现在典当行都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法定利息来的。典当行,是要经过市商务局,省商务厅,国家商务部逐级审批备案的并要在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特殊行业许可证和工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才可以开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