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纹钢理论重量表
螺纹钢理论重量表1
螺纹钢规格型号:
一般螺纹钢规格应包括标准的牌号(种类代号 )、钢筋的公称直径、公称重量(质量)、规定长度及上述指标的允差值等各项。
我国标准推荐公称直径为6、8、10、12、16、20、25、32、40、50mm的螺纹钢系列。供货长度分定尺和倍尺二种。
我国出口螺纹钢定尺选择范围为6~12m,日本产螺纹钢定尺选择范围为3.5~10m;国产内销螺纹钢若合同中无注明要求时,通常定尺为9m、12m两个长度。
螺纹钢指令规则:
①表面质量。有关标准中对螺纹钢的表面质量作了规定,要求端头应切得平直,表面不得有裂缝、结疤和折叠,不得存在使用上有害的缺陷等。
②外形尺寸偏差允许值。螺纹钢的弯曲度及钢筋几何形状的要求在有关标准中作了规定。
螺纹钢规格尺寸外形:
1)公称直径范围及推荐直径
钢筋的公称直径范围为6~50mm,标准推荐的钢筋公称直径为6、8、10、12、16、20、25、32、40、50mm。
2)带肋钢筋的表面形状及尺寸允许偏差
带肋钢筋横肋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横肋与钢筋轴线的夹角β不应小于45度,当该夹角不大于70度时,钢筋相对两面上横肋的方向应相反。
横肋公称间距l不得大于钢筋公称直径的0.7倍。
横肋侧面与钢筋表面的夹角α不得小于45度。
钢筋相邻两面上横肋末端之间的间隙(包括纵肋宽度)总和不应大于钢筋公称周长的20%。
当钢筋公称直径不大于12mm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055;公称直径为14mm和16mm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060;公称直径大于16mm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065。相对肋面积的计算可参考附录C。
螺纹钢生产制作工艺是什么
螺纹钢是由小型轧机生产的,流行的钢筋轧机有通用的高速轧制的钢筋轧机和4切分的高产量的钢筋轧机。螺纹钢生产制作工艺是步进式加热炉→粗轧机→中轧机→精轧机→水冷装置→冷床→冷剪→自动计数装置→打捆机→卸料。
连续小型轧机所用坯料一般是连铸小方坯,其边长一般为130~160mm,长度一般在6~12米左右,坯料单重1.5~3吨。轧制线多为平-立交替布置,实现全线无扭转轧制。根据不同坯料规格和成品尺寸有18、20、22、24架的小型轧机,18架为主流。棒材轧制多采用步进式加热炉、高压水除鳞、低温轧制、无头轧制等新工艺,粗轧、中轧向适应大坯料及提高轧制精度方向发展,精轧机主要是提高精度和速度(最高18m/s)。产品规格一般为ф10-40mm,也有ф6-32mm或ф12-50mm的。生产的钢种为市场大量需要的低中高碳钢、低合金钢;最高轧制速度为18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