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防盗】共享单车如何防盗 共享单车不怕被偷吗
共享单车防盗定位系统
在共享单车领域 ,一类是以摩拜单车为代表,自己研发的车辆,这种车辆拥有一个智能锁,这个锁不仅能锁车,还内置了电池,gps和联网模块来实现定位功能,当用户在骑行的时候,通过发电装置发电然后存储到电池里面,保证gps及其它部件的用电。
而另一类是ofo这样的:普通款的车辆和机械密码锁(目前貌似只有ofo一家)。摩拜单车的成本在3000 ,ofo的成本只有200元左右,成本差别这么大,功能居然一样,是不是很奇怪?
我们来看看用户能感知到的小黄车的使用流程(没有包含没有押金和余额不足的情况),在这个过程中只有两个步骤用户跟服务器有交互,一个是获取密码的过程,另一个是骑行结束后扣费的过程, 小黄车并没有定位装置,用户在使用前是怎么定位到附近车辆的位置的?
秘密就藏在用户跟服务器交互的过程中,实际上ofo采用了一种巧妙的做法:小黄车虽然没有定位系统,但是骑行的人的位置通过app或者公众号是可以定位到的,获取了骑行的人的位置,等于是获取了小黄车的定位。用户在一段骑行结束后,在ofo的app或者公众号上操作“结束骑行”时,除了上行自己骑行的时间,同时也上传了自己当前的地理位置。而ofo把这个位置作为这辆车当前的位置显示在地图上,当附近的人在ofo的app或公众号中找车时,就会把这个位置在地图上显示出来。简单点说就是把前一个用户骑行结束时代位置作为下一个用户找车定位的位置,实际上在用户操作过程中,还有感知不到的部分,如下图所示:
ofo用很低的成本,实现了类似摩拜单车的定位功能,这种方式很取巧,必然有很多不严谨的地方,这也导致运营上的一些不方便:比如当一个用户骑行结束后,忘记点击“结束骑行”了,走了一段路回家才想起来点击,这时候服务器获取的这个定位实际上是个垃圾数据,这个位置实际上并没有车,但是ofo会把这个地址标注为用过的那辆车的位置。在地图上标注这个位置有车,当附近有人找车时,地图上会显示周围有车,这是非常坑爹的,我想很多朋友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吧。
除了坑别人,这种定位也会坑自己,ofo只能根据用户提交的位置信息来定位车辆,定位错了,车辆也就找不到了,如果车辆被城管拉走,被偷走,ofo几乎是不知道的,车辆维护起来也比较麻烦。
共享单车不怕被偷吗
故意毁坏共享单车情形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b、追诉标准
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依上述法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例如毁坏共享单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犯罪。不过在构罪数额方面各地标准不一,详情可以查询各省市具体标准。
问题是,如果没有达到上述标准,不构成故意坏坏公私财物罪,是不是就可以不承担任何法律后果了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依该规定,只要有毁坏行为,都可以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情节较重的处罚也相应加重。
涉嫌盗窃罪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关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等认定标准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与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幅度内确定(如福建省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三千元,六万元,三十万元的,分别认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二条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私藏共享单车被判拘役3个月
专家说上海判例有“震慑”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共享单车失窃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韩某因将共享单车搬回家,构成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这一案件对损毁、私藏共享单车的行为无疑是当头棒喝,但问题是,是不是只有刑事处罚手段才能遏制损毁、私藏共享单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