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用药原则
合理的用药可以治疗疾病,不当的用药也可以带来危害。妊娠期间的用药既要对孕妇无不良影响,还必须保证对胚胎、胎儿和新生儿无不良影响。因此,产科用药要将母婴安全放在首位,一定要合理用药。即根据孕妇所患疾病的具体情况,正确选择对胚胎、胎儿无害,又对孕妇所患疾病最有效的药物。因人而异地制订治疗方案,特别强调随着病情变化应及时更换药物。
能用一种药物,就避免联合用药;能用疗效肯定的药,就避免使用尚难确定对胎儿有无不良影响的新药;能用小剂量药物就僻免便用大剂量药物。若妊娠早期因孕妇病情需要必须使用对胚胎、胎儿有害甚至可能致畸的药物,则应该失终止妊娠然后再用药。
中药禁忌
中成药:
禁用牛黄解毒丸、大活络丹、至宝丹、六神丸、小活络丹、牛黄清胃丸、牛黄清火丸、伤湿止痛膏、复方当归汪射液、苏合香丸、十滴水、云南白药、三七片、益母膏、晴香壮骨膏、七厘散、小金丹和百降丹等。
慎用藿香正气丸、防风通圣丸、牛黄上清丸、蛇胆陈皮末、胆石通、气滞胃痛冲剂、木香顺气丸、香砂养胃丸、大山楂丸和麻仁润肠丸等。
饮片:
禁用附子、乌头、水银、巴豆、芫花、大戟、水蛙、商陆、蜈蚣、雄黄、雌黄、牵牛子、麝香、牛膝、牛黄等。
慎用生大黄、芒硝、甘遂、三棱、生南星、刘寄奴、皂角刺、生五灵脂、穿山甲、射干、凌霄花、茅根、木通、通草、薏苡仁、赭石、桃仁、愧花、蝉蜕、丹皮、干姜、肉桂、半夏等。
不能单独使用当归、红花、蒲黄、苏木、枳实、槟榔、厚朴、川椒、滑石和郁金等
相对禁忌
妊娠期患病不可盲目用药,要及时在医生指导下合理选用药物进行治疗。
月经周期正常的女性,在停经10天内用药问题不大,不必恐慌;在10一100天(三个月之内)胚胎发育较快,对药物很敏感,最好别用;在3个月以上,除中枢神经系统外胎儿的各个系统基本发育完成,用药对胎儿的影响就会大大降低。如果遇到孕期误服药等情况,最好尽早到大医院产前诊断中心,将详细的服药时间和服药数量提供给医生。
绝对禁忌
氨基苷类抗生素(如庆大霉素、卡那霉素、丁胺卡那霉素、妥布霉素等}对胎儿听力及肾脏有损害。
四环素类抗生素(如四环素、土霉素、强力霉素、甲烯土霉素等)容易经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孕早期可致胎儿畸形、四肤发育不良及小肢畸形,孕中期可致牙蕾发育不良,从而使乳牙呈棕黄色及牙釉质发育不良,恒牙发育也受影响,易造成龋齿,孕后期可引起肝、肾损害。
喹诺酮类(如吡哌酸、氟哌酸、氟啶酸、氟嗪酸等)在动物实验中可引起幼崽关节发育受损,虽然在人尚无这方面的证据,应用此类药物时也应谨慎。
磺胺类(磺胺甲基异恶唑等)容易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与血浆蛋白结合,而将胆红素替换出来导致新生儿黄疸;甲硝唑类药物容易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动物实验有致畸作用,尤其是妊娠头3个月,组织器官形成时期更是危险,所以不宜应用。
孕妈妈,准爸爸都担心妊娠期间用药会影响到胎宝宝的生长发育,但却常常忽略了疾病本身对胎宝宝的影响。一味地拒绝使用药物治疗,甚至不到医院就诊这样很可能延误孕妈妈的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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