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房屋设计要求】集装箱房屋结构设计有哪些要求?
集装箱房屋结构设计有哪些要求
8.1 一般规定
8.1.1 集装箱组合房屋结构设计的基本原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的规定。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或25年时,其相应的结构重要性系数分别不应小于1.0或0.95。
8.1.2 结构的荷载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当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时,其风荷载和雪荷载标准值可按50年重现期的取值乘以0.9计算。
8.1.3 结构的计算与构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
8.1.4 集装箱组合房屋结构宜规则布置,其抗侧力构件的平面布置宜规则对称,侧向刚度沿竖向宜均匀变化。按抗震设计的不规则多层集装箱房屋结构应采取必要的加强措施。
8.1.5 箱体板壁有开孔并引起箱体刚度有较大削弱时,宜采用有孔箱与无孔箱错列对称布置等措施。集装箱采用悬挑布置时,悬挑长度不应过大,且悬挑部分不应有开孔。
8.1.6 集装箱组合房屋结构应选用合理的结构体系,保证在使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的强度与刚度;结构连接和节点构造应便于安装。
8.1.7 箱体顶板为非承重板,当有其他使用荷载作用时应进行验算补强;当作为承重屋面使用时应于其上另行布置有檩轻型屋盖。
8.1.8 集装箱组合房屋结构的设计文件应明确提出防火和防腐蚀的技术要求与防护措施。
8.2 结构材料和设计指标
8.2.1 集装箱组合房屋采用既有集装箱时,该箱体应为按现行国家标准《钢质通用集装箱修理技术要求》GB/T 12418检修合格的集装箱。箱体梁、柱部位不应有缺损,角件应完整并连接可靠。所有进场集装箱应有质量证明书或检修合格证明书。
8.2.2 箱体结构钢材的质量与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耐候结构钢》GB/T 4171中焊接耐候钢的相关规定。
8.2.3 集装箱组合房屋结构中非箱体构件(框架、连梁)宜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或《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的Q235B级钢或Q345A、B级钢。
8.2.4 箱体结构薄壁钢材的性能要求和强度设计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的规定;非箱体构件钢材的性能要求和强度设计值及普通螺栓、高强度螺栓、栓钉与焊条等连接材料的性能要求和强度设计值,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规定。
8.2.5 集装箱角件应有良好的焊接性能,其材质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系列 1 集装箱 角件》GB/T 1835的规定。其抗拉、抗压和抗弯强度设计值可取为180N/mm2;抗剪强度设计值可取为105N/m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