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稿酬一般是怎么算的
稿酬计算有两种:基本稿酬、印数稿酬。
实际上我国现行的出版刊物稿酬发型制度,不是国际上通行的版税制。
所谓的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制,还是以基本稿酬为主,印数稿酬为辅的。
基本稿酬的确定,又以作品的“质量的高低,著译的难易”为依据,其基本原则是以质论价,按质付酬,同时兼顾印数
网络时代对稿酬的定义又增添了新的内容,网站拥有者对刊登在该网站上的作品按点击率付给作者的报酬。
二、稿酬的支付方式是什么
目前通过支付宝来支付稿酬的杂志寥若晨星。
杂志社稿酬一般都是打在银行卡上或者通过邮局邮寄取款通知单的方式来支付稿酬。
现在不少杂志社还是以邮寄方式发稿酬。邮寄地址就是你投时标注的地址,收到取款通知单后,你拿着该单及你的身份证到邮政储蓄银行领取。
目前,像《故事会》、《青年文摘》、《读者》,它们可以采用打卡方式付酬。
三、 稿酬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4%,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每次取得的收入按如下规定确定:
I、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改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改版)所得按分次(两处或两处以上)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II、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III、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II、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III、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