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你是否还深爱着对方
离婚后你要想清楚一个问题,那就是你是不是依然深爱着对方。如果答案不是的话那么你千万不要因为别的因素而轻易复婚。因为婚姻是不能缺少爱情的,婚姻本身充满了很多风险和变化,如果夫妻感情不够牢固的话那么你们将会很难维持婚姻。貌合神离或形同虚设的婚姻,最终还是维持不下去的。
2、你是否能够解决婚姻中遗留的问题
如果你不能处理好婚姻中遗留的问题,那么还是劝你不要轻易就复婚。离婚后想要复婚的话,你们必须有能力有勇气去解决婚姻中存在的问题。你们当初是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的?只有找到上一段婚姻失败的症结所在,才能对症下药避免复婚后故伎重演或重蹈覆辙。所以离婚后想要复婚的话,你们先要想清楚,你们是否有能力妥善解决婚姻中存在的各类矛盾与问题。如果你们忽略了婚姻中的问题就轻易复婚了,复婚后你们也会面临同样的问题,你有信心能够和另一半继续相处吗?
3、你是否愿意为了对方适当地改变自己
复婚是需要彼此迁就彼此包容的,如果复婚后你依然我行我素不愿意为对方做出让步,那么复婚之后你们依然会有很多矛盾,你们最终还是会离婚的。想要复婚的话,你要想清楚是否愿意为对方适当改变自己。面对感情中出现的各类棘手的问题,你们不要逃避要勇于面对。只有当你们懂得为这段感情适当改变自己,或做出部分牺牲,你们的婚姻才会更加圆满。你们复婚后,才会获得真正意义上的成长。
总结:如果离婚后想要复婚,你们一定要慎重。如果你们对彼此还有感情,并且愿意积极改正上一段失败婚姻中遗留的各种问题,懂得换位思考,愿意给予彼此更多的爱与支持,那么你们可以考虑复婚,否则不要轻易复婚。
复婚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家庭和睦。
1、不要过于频繁地打扰她
如果在离婚后一小段时间内,过于频繁的纠缠打扰对方的生活,甚至于想要控制她,只会起到反作用,她只会对你更厌烦,那么复合几率更低。在此期间内,你得给她喘息透气的时间,让她从离婚的打击中退出来,减少对你的愤怒,不要刺激她的情绪。
2、透过第三方打听她的近况,表达关心
在对方情绪有所改善的时候,此时你可以通过自己前妻身边亲密的好友或者同事之类探听她的近况,并适时地表达自己对她的关心,让她朋友明白你还关心着她,并对你们二人的复合起到潜移默化推动作用。记得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诚恳,委婉地表示自己在离开她这段时间过得不甚如意,先博得她好友对你的支持。
3、改变自己,提升自身的魅力
在工作之外,多看书,多运动,同时也多和其他人接触,但注意与女性一定要保持安全距离,不能在此期间有任何暧昧消息传出,因为你前妻很可能这段时间已经在暗处观察你了。你要做的就是尽可能地改变前妻对你以前的看法,并借此充实自己,让自己的想法更加成熟,做事更稳重。
4、循序渐进与她接触深聊
在你改变之后,你的前妻若对你还有感情,便会尝试着联系你了,此时你不需要拒人于千里之外,也不要过早地表示自己想要挽回她的心情,要循序渐进,先像朋友一样。若她问起你的感情状况,你不用直接回答,可绕开话题,慢慢深聊,这个期间一定要注意对方情绪的变化,不要让她感到不舒服。
5、展开追求攻势
若你们已经相聊甚欢,那你挽回她的几率已经高达80%了,记得不要太急躁,也不能太拖沓,觉得时机差不多后,你便可以拿出自己最好的精神面貌去追求她了。不需要追求得过于激烈,只需要过节或者特殊日子之类送她一束花,便可以轻易地打动她。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1、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
2、离婚后未再婚;
3、自愿恢复夫妻关系。
除了上述三个条件,《婚姻法》还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复婚登记设置任何形式的附加条件。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5、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简单的说复婚就是重新办个结婚证,费用和办结婚证的费用一样。
离婚之后再复婚是没有时间限制的,随时都可以,只要双方愿意。
离婚后,财产进行了分割的,复婚后就是各自婚前财产了。
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而复婚实际上就是第二次结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规定只赠与一方的除外;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机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公积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双方有无约定
在婚姻生活中,由于感情的掺杂,夫妻财产有着各种复杂的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对夫妻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即可。
2、婚姻登记时间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所以,登记后的财产即使在个人名下,也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婚后获得的财产,即使是在自己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复婚协议
事实及理由:男女双方虽已在XXXX年办理了离婚,但因为双方感情未彻底破裂,故两人决定在一起生活,办理复婚。
男方: 身份证:
女方: 身份证:
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双方共同生活中感情及物质各方面都有所保障。故决定签署这份复婚协议书。
协议事项:
1、男女双方本着同等自愿的原则决定复婚,双方要做到互敬互爱、互相扶持,并保证无论任何情况下不能遗弃对方(无论重病伤残或其他情况。)
2、男女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起双方赡养老人和抚养孩子的责任,孝敬老人,往事不记。
3、双方财产归共同所有,归男女双方及子女共同所有,用于居住和生活。买房和装修支出及债务也由双方共同负担。
4、男方保证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殴打侮辱女方,不能让女方在精神和身体上受到任何伤害,女方毅如此。
5、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中,双方都不能在感情及行为上背叛对方不得分居,若一方背叛或分居导致离婚,背叛方必须放弃房屋所有权以及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权以及探视权承担每月的子女抚养费。离婚期间未予支付的抚养费应一次性补足。
6、此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复婚后生效。
男方协议人:
女方协议人: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