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典型的外廊式建筑物,骑楼的渊源最早可上溯到约2500年前的希腊“帕特农神庙”,那是雅典卫城的主体建筑。现代意义上的骑楼最早起源于印度的贝尼亚普库尔(Beniapukur),是英国殖民者首先建造的,称之为“廊房”。
十九世纪初,新加坡总督莱佛士在新加坡城的设计中,规定临街的店屋在临街面要留出五英尺(5feet)的公共空间,也就是著名的“五脚基”,各家店屋的五脚基相连,成为连续的走廊,从街道的一端直通到另一端。这种欧陆建筑与东南亚地域特点相结合的一种建筑形式可以挡避风雨侵袭,挡避炎阳照射,造成凉爽环境,因此在东南亚十分风靡。而从南洋返乡的华人,也在华南地区建起类似的骑楼 。骑楼是我国福建、广东、海南、广西等沿海侨乡特有的南洋风情建筑,都是当年华侨从南洋返乡所建。
1878年,香港殖民地政府颁布了《骑楼规则》,并开始建造骑楼。10年之后,两广总督张之洞从香港得知骑楼的功用,便参考香港的经验,建议在广州兴建类似骑楼的“铺廊”。1912年,广东都督陈炯明将广州城的骑楼正式列为城市管理条例之中。1918年,广州政府开始鼓励兴建骑楼。短短10年间,建成了近40公里长的骑楼街。而骑楼商业街过于密集的做法引起了一些人士的批评,程天固在《广州市工务之实施计划》中说早期广州城市建设是“畸形的设计”,“无一不以资产阶级之利益为前提,而以平民生活之恶化供牺牲”。1932年,广州公布了不准建骑楼之马路名单。
作为一种典型的外廊式建筑物,骑楼的渊源最早可上溯到约2500年前的希腊“帕特农神庙”,那是雅典卫城的主体建筑。现代意义上的骑楼最早起源于印度的贝尼亚普库尔(Beniapukur),是英国殖民者首先建造的,称之为“廊房”。
十九世纪初,新加坡总督莱佛士在新加坡城的设计中,规定临街的店屋在临街面要留出五英尺(5feet)的公共空间,也就是著名的“五脚基”,各家店屋的五脚基相连,成为连续的走廊,从街道的一端直通到另一端。这种欧陆建筑与东南亚地域特点相结合的一种建筑形式可以挡避风雨侵袭,挡避炎阳照射,造成凉爽环境,因此在东南亚十分风靡。而从南洋返乡的华人,也在华南地区建起类似的骑楼。骑楼是我国广东,海南,广西,福建等沿海侨乡特有的南洋风情建筑,都是当年华侨从南洋返乡所建。
1878年,香港殖民地政府为改善居民拥挤的住宿情况,颁布了《骑楼规则》,并开始建造骑楼。10年之后,两广总督张之洞从香港得知骑楼的功用,也想在广州兴建类似骑楼的“铺廊”。
清光绪十二年(1886年),近代广州城市建设从珠江边开始,倡导者是两广总督张之洞,当时张之洞觉得广州道路狭窄,交通闭塞,车来马往不便,与“地势增高、堤基巩固、马路宽广”的租界沙面对比,相形见绌。为了改善广州的交通,振兴商业,张之洞参考了西方国家和地区,特别是香港的经验,建议在天字码头一带兴筑120丈的堤岸。他在给光绪皇帝的奏折中说,“一经修筑堤岸,街衢广洁,树木葱茂,形势远在其上,而市房整齐,码头便利,气象一新,商务自必日见兴起。……修成之堤一律建筑马路以便行车,沿堤多种树木以荫行人,马路以内通修铺廊,以便商民交易,铺廊以内广修行栈,鳞列栉比。堤高一丈,堤上共宽五丈二尺,石磡厚三尺,堤帮一丈三尺,马路三丈,铺廊六尺。”为了方便市民做生意,张之洞主张建的铺廊是为商业交易的需要,从清朝的外销画、照片及建筑遗存看,广州传统商业街道,多由连续铺屋组成,这些铺屋通常表现为三间两廊式的凹入门廊、门廊两侧用砖墙封闭,即使有个别采用外廊结构,但街道与铺屋之间并没有类似后来骑楼那样的连续公共空间。于是商户在铺前僭建,占道经营的情况十分突出,其肮脏、混乱等状况亟待改变。铺廊既利行人,又便交易,它可以说是广州骑楼建筑设计之滥觞。可惜这种“铺廊”只在给皇帝的奏折里出现过,张之洞早在1889年调任湖广总督离开了广州,其后他所建议的长堤工程花了17年时间才完成100丈,他的建铺廊之议也只是纸上谈兵。
1912年,也就是民国元年,陈炯明当上了广东都督。别以为陈炯明是一介武夫,其实他当过秀才,曾在广东法政学堂以“最优等”的成绩毕业,能讲英文,还懂一些法语,喜好诗歌,公文多是亲自执笔,不假秘书手。陈炯明甫上任,即下令拆城墙、开马路,要求城门附近之居民在一月内上报业主住户业权、位置材料。陈炯明在下令拆墙建路的同时,将广州城的骑楼正式列入城市管理条例之中。在1912年颁布的《广东省警察厅现行取缔建筑章程及施行细则》第14条有规定:“凡堤岸及各马路建造铺屋,均应在自置私地内留宽八(英)尺建造有脚骑楼,以利交通。”这是“骑楼”第一次出现在官方文献上,文中的“铺屋”即是昔日铺廊之意,而“有脚骑楼”则十分形象地说出了骑楼的样子。
1921年,广州市政府公布《广州市促进马路两旁空地骑楼地建筑规程》,进一步规定修筑马路时必须预留空地给两旁兴建骑楼时使用。1922年,陈炯明提出“建设要重精神,毋太旧亦毋太新”。他关注世界发达国家的城市对美术建筑的重视,认为“广州市开辟马路以来,一切公私建筑日渐繁兴,莫不能采用新式适合美术建筑者固多,而因循旧法参差不齐者亦复不少”。于是,陈炯明第一个提出“广州是吾粤首善之区”(见1922年3月2日《饬各机关知照市政厅组织建筑审美会文》),同意广州市组织成立“建筑审美会”,由市长担任会长,会员由市长聘请建筑、美术专家担任。日后广州市政厅所属各局之建筑规划,如公园、桥梁、校舍及其各种公共建筑物在动工兴建之前,都要将建筑规划图案送交该会审定,检验其在美术上的价值,陈氏已将广州的建筑物看成是“美术的设备”。
1918年至1920年,市政厅成立后,公布了《马路两楼铺物请领骑楼地缴价暂行简章》,主要就骑楼地价和度量方法作了规定,并将广州市建骑楼的地块分成7等:甲等是一德路、永汉路(今北京路)、惠爱中路(今中山五路),乙等是惠爱西路(今中山六路和中山七路)、惠爱东路(今中山四路)、桂香南路(今市政府之南)、丰宁路,丙等是大南路、归德路、公园路、万福路、财政北路、越秀南路,丁等是长庚路、文德路、吉祥路,戊等是越秀中路、文明路,己等是盘福路、大东路(今中山三路、中山四路),庚等是盘福北路、越秀北路。当时规定在80英尺马路允许建15英尺的骑楼,但底层高度不得低于15英尺;在100英尺的马路建20英尺的骑楼,底层高度不可低于18英尺。鉴于广州兴建的骑楼多为15英尺底高,政府又专门颁发了《广州市市政公所取拘建筑十五英尺骑楼章程》,对骑楼的结构和构造作了非常详细的技术要求,由于钢筋混凝土技术已渐普及,该章程有“其柱如用士敏土铁条结柱”,骑楼可盖到五层楼的高度。马路大多是广州城加大了旧城改建的范围和力度。
1923年,又公布了《广州市市政章程例规》和《广州市催迫业户建筑骑楼办法》、《本市新辟各马路承领骑楼地征费办法》,从而加快了广州骑楼建筑的兴建速度。
短短10年间,广州市建成了近40公里长的骑楼街,这些骑楼建筑的范围是北至德宣路(今东风路),西至龙津路,南至河南同福路,东至东华东路,最密集的骑楼建在今天中山路以南、越秀路以西以前被称之为“老城”的地方,这一带的骑楼街长度是25500米,占全市骑楼街的六成以上。当时羊城街道两旁,一幢幢“长了脚”的房子架在半空,特别是骑楼的商业空间,被房地产商充分利用,下铺上居,前铺后居,骑楼建筑,好睇好用,风行一时,成了广州城市街景的显著特色。
1929年,时任国民革命军广东编遣区特派员的陈济棠强调“建设为先”。当时的广州有过一次经济发展的辉煌时期,今天人们见到的红墙绿瓦建筑如中山纪念堂、中山图书馆以及原中山大学石牌校舍(今华工、华农校园内)等都是那时的标志性建筑。但对于骑楼街道,陈济棠及其广州政府则另有看法,当时广州的骑楼街道发展到顶点,各种商店总数达2万多间,平均每50个广州人便有1间商铺,陈济棠笑言广州是一个“大商场”。此时受西方近代城市“花园住宅区”和“田园城市”的理论影响,人们认为广州城内的街道因为有骑楼而不能种树,于是现代新式马路是复式车道(双行线)、绿化隔离带、无上盖人行道的设计,并率先在广九车站至川龙桥间尝试。这种商业街过于密集的做法引起了一些人士的关注,程天固在《广州市工务之实施计划》中说早期广州城市建设是“畸形的设计”,“无一不以资产阶级之利益为前提,而以平民生活之恶化供牺牲”。1932年的《广州市修订取缔建筑章程》,专门公布了市内不准建骑楼之马路名单,其中有白云路、盘福路、长庚路、文德路、广卫路、广仁路、吉祥路、德宣西路等。上世纪30年代之后的广州,再没有大规模兴建骑楼建筑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二十世纪70年代,广州城市建设发展速度较慢,城市基本维持旧有格局,商业发展受到严重制约,骑楼建设大大减少。这一时期建设的骑楼街主要有越华路和豪贤路。这个时期的骑楼街建筑在体量、风格和街道功能方面都与上世纪20至40年代的骑楼街有明显差异:沿街建筑多为住宅,首层为商店,商业功能较弱,服务范围仅限于街坊;建筑多为7—9层(22—30米),街道空间更为狭窄压抑;建筑保留了骑楼的形式,但以现代主义建筑风格取代了传统骑楼的“洋式店面”,立面基本无装饰,沿街建筑整齐划一,街道景观比较单一。
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广州市经济迅猛发展,城市不断扩张,交通量大大增加,老城区面临着大规模的旧城改造和基础设施改造。这一时期广州基本没有兴建新的完整的骑楼街,而是在一些原有骑楼街的更新改造过程中拆除旧骑楼,建设新骑楼。但由于不是整条街道实施整体改造,在一些路段形成了新老骑楼交错并列的景象,如万福路、大南路、龙津路、长堤大马路等。此外,老城区道路的拓宽改造也对一些骑楼街造成了破坏,如人民路高架桥的建设对人民中路、人民南路骑楼街风貌的影响;解放路、中山路拓宽和人民桥、内环路的建设拆除了解放路、中山五路、中山六路、六二三路和洪福路的传统骑楼街。
广州骑楼由二十世纪初开始出现,形式多样,保存完整,是粤派骑楼的代表。广州骑楼的特点是把门廊扩大串通成沿街廊道。廊道上面是楼房,下面一边向街敞开,另一边是店面橱窗,顾客可以沿走廊自由选购商品,楼上一般住人。骑楼街可以避风雨、防日晒,特别适应岭南亚热带气候,骑楼内的店铺可以借用柱廊空间,便于敞开铺面、陈列商品以招徕顾客。广州骑楼建筑在第十甫路、上下九路、中山路、解放路、人民南路、一德路等商业街道较为集中,而西濠口一带的骑楼最为壮观。新亚酒店、南方大厦、爱群大厦等为广州初期骑楼建筑中的代表。1918年,广州设立市政公所。20世纪二三十年代,广州的商业骑楼街已具有相当的规模和特色,商业繁华地段逐步形成了骑楼街风貌,如永汉路(今北京路)、太平南(今人民南)、惠爱路(今中山四路)以及长堤等。
广州骑楼的结构共分三段:下段为约宽为4米的走廊列柱、中段为楼层、上段为檐口或山花;沿街的一面在各层窗台以下的墙面或檐口窗楣处大多都有丰富的装饰花纹或浅浮雕。依建筑风格,广州骑楼又可以分为西关骑楼和东山骑楼两个流派。
西关骑楼是早期骑楼的代表,外观主要采取巴洛克风格的装饰,山花和楼身的设计大多直接具有古罗马的装饰特征,如罗马柱、卷曲花纹等,但也融入了中国传统建筑的元素,比如墙体多是中式清水砖材料。其中最具中式建筑特色的是在西关大屋中常见的满洲窗———由一块块细小的彩色玻璃组合而成的方形窗。顶部的山花挑檐也做成中国特色的柔和的拱形顶。
东山骑楼形成的年代比西关骑楼略晚,更趋于现代化,也更加简洁。比如说罗马柱变为简单的方柱、圆柱,细石米墙代替了清水砖墙,几何图案增多等等。山花挑檐是东山骑楼最为独特之处,在正面墙挑出拱形雨篷,美观而且实用。
代表作:长堤爱群大厦
这种形式在其他城市也较为少见。北京路新华书店和长堤爱群大厦是其代表作。北京路新华书店以强烈的垂直线条和拉长的拱形窗表现了明显的哥特装饰意味。爱群大厦则将哥特风格加以灵活运用和改良,立面以垂直构图为主,设以仿哥特式窗,底层骑楼柱廊也处理为仿哥特式窗形式,使人感觉到浓厚的哥特风格。
代表作:文明路186号
这是一种在南洋地区非常独特且有创造性的形式,即在女儿墙上开有一个或多个圆形或其它形状的洞口,其原本是为了预防南洋一带强烈的台风袭击,减少对建筑物的风负荷的技术处理,从而形成了独特的建筑艺术形态。在文明路、海珠路上都可以找到。
代表作:长堤新华大酒店
这种形式骑楼在其它城市较少出现,在广州却能找到不少实例。位于长堤的新华大酒店就是其中的代表作。底层骑楼为券柱式,券心处以漩涡装饰,风格雄伟,线角明朗而细部丰富。一些部分还运用简化了的罗马柱式,使其罗马风格更为浓郁。
代表作:万福路114号
这种形式在东南亚一带和我国南方城市的骑楼中被普遍采用。这些巴洛克装饰既不同于古典式的严谨,也区别于17世纪巴洛克风格的繁琐与追求曲线、动感,而是在构图稳定的基础上加上巴洛克装饰。在广州的骑楼中,巴洛克装饰多运用在山花装饰及女儿墙的曲线中,在下九路、龙津西路、万福路等都可以找到。
代表作:泰康路一带
这种骑楼一般建于上世纪80年代以后,在尺度、结构、材料、造型风格等方面与传统骑楼区别明显。一般来说,立面处理上舍弃了复杂的装饰,运用了简洁、明快、实用的功能主义的处理手法。
代表作:德政南路139号
该形式骑楼延续了我国南方传统民居的特点,底层沿街挑出,长廊跨越人行道沿街布置,楼层正面墙上并排开着两至三扇窗户,立面基本无装饰。这种骑楼仅在南华路、同福路、万福路、德政路、起义路等还有零星保存。
从二十世纪90年代起,广州骑楼开始遭到拆迁的厄运。1990年代初,广州沿中山路修建地铁一号线,引入开发商沿线发展物业,骑楼成为建设阻碍,开始被拆迁。典型事件是六二三路、中山路、人民路、解放路等骑楼街的拆除和破坏。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期,广州骑楼作为岭南建筑文化特色受到关注,保护广州骑楼的呼声开始响起。1998年6月12日通过的《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提出:“在名城内,文物古迹比较集中的区域,或比较完整地体现某一历史时期传统风貌或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镇、村寨、风景名胜,应当划定为历史文化保护区”。
《广州市城市规划审批技术标准与准则》中第7节对各种骑楼建筑的保护、更新、改造和新建作出了明确规定。
广州市区内现存的骑楼街总计有36条,长度达20多公里,集中分布在老街区约1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如荔湾区的人民路、上下九、第十甫路、长寿路、恩宁路、龙津路、长堤;越秀区文明路、德政路、豪贤路、文德路、东华东路和东华西路的北京路、大南路、一德路、起义路、海珠路等。此外,海珠区的同福路、南华东、南华中、南华西也有一部分。
《广州市骑楼街保护与开发规划》将广州市现存骑楼划分为三大片区,即广州市骑楼街保护和开发的总体格局:以人民南—长堤一带市级商业中心为核心的“骑楼风貌区”;以第十甫路—上下九一带市级商业中心为核心的“西片骑楼街区”;以北京路—中山路一带市级商业中心为核心的“东片骑楼街区”。然后分为“核心保护段”、“重点改造段”、“风貌协调段”以及“建设开发段”4种类型,不同类型将采取不同的保护、改造方针和措施。
广州式骑楼建筑见证了香港的历史和文化风貌,在市建局的行动区范围内及其周边地区,共有73幢战前广州式骑楼建筑,其中7幢位于重建项目范围内,已经获得保育;另10幢获古物咨询委员会列为一级历史建筑,亦已纳入保育策略内。余下56幢广州式骑楼建筑,大部分均不属于获评级的历史建筑;市建局委托专家作的研究后,10幢广州式骑楼建筑属第1类别具有显著文物价值、16幢属第2类别具有高度文物价值、12幢属第3类别具有中度文物价值和18幢属第4类别文物价值不高。
市建局与嘉华国际合作的湾仔嘉荟轩,当中的商场“J Senses”位于庄士敦道60-66号,是由四幢历史悠久相连阳台长廊式的建筑组成,包括建于1888年的“和昌大押”,原属裕泰兴创办人罗肇唐,2003年由市建局以2,500多万港元购入,作为文物保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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