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昆明一些主要的禁忌:
1、不能随意摸小孩、小和尚和少女的头和头饰。2、进傣族寺庙的大殿或上傣家竹楼须脱鞋。3、在傣家竹楼留宿,头不能对着主人家房门,而要把脚向着主人房门,也不能从妇女的脚上跨过去。4、别人给你盛饭,应双手接;你给别人盛饭菜,不能盛满,也不能只添一勺。5、到回族地区或进清真饭店时,忌谈猪肉。忌说"肥"字,一般是用"壮"代替"肥"。6、不能触摸和践踏民族宗教标志。7、不要向少女赠送装饰品。8、不要进入产妇和病人的房间。9、不能在屋子里吹口哨、戴草帽。10、不能用筷子敲碗、打猫狗。11、禁止在家中谈论性方面的话题12、不许背靠神位而坐。13、不得跨越火糖上的三角架,也不能用脚蹬或在上面放鞋袜、衣裤。14、参加藏民的喜庆活动必须首先献上哈达。15、对方给你敬酒,不能拒喝,多少都得喝一口或抿一下。16、如果你吃饱了,对方还给你盛饭时,不能说"不要了",而要说"吃好了"。17、不能坐在门槛中间。18、不能往火塘里吐痰。19、白族女主人向你敬"三道茶"时,必须站起来双手去接。20、不要给佤族家里送辣椒和鸡蛋。21、往火塘里加柴,柴根应往里,不准柴尖往里。22、清早不能谈梦见的事,傍晚不扫地。23、不得一进家门就抱婴儿,热情让人起误解。不用太担心,入乡随俗就好,如果做错什么,他们会提醒你的。
二、昆明饮食禁忌
昆明人见面打招呼的第一句就是:二狗特爹,给请的了?中国人尚礼虚伪,将吃饭作为礼尚问候用语,世界上绝无仅有;人不同于禽兽,人不仅要问“吃什么”,更讲究“怎么吃”,这也是饮食文化的一部分,人之为人的证据。
旧时昆明有关“吃相”的禁忌很多,兹举一例:上菜之前,不得用筷子敲打空碗。以前叫花子要饭,常以筷敲碗,借此作为吆喝。如果你在餐桌上以筷敲碗,即叫花子要饭, 所以是要忌纬的。
“吃相”的禁忌还有一例是:不能先于别人动筷只顾自己,尤其是在有老人或客人的情况下。中国人吃饭不象老外实行分餐制,各吃各的,我们觉得那样不够亲热,但是亲热也要有亲热的讲究。中国人喜欢围坐一桌,但如果10双筷子饿狗强食一起叉向菜肴么怕是要打架,所以必然要有一定之规,方能不乱。这种约定不一定见诸文字规定,但却能形成一种道德力量,因此,我们能够面对佳肴而不会变成野兽,我们仁和谦让,彬彬有礼,因为我们知道他人是自我存在的一部分。吃饭要先让长辈或客人下筷,长辈们夹起一筷好菜来也不是先塞进自己嘴里,而是给了孩子。无论身份地位如何,餐桌上的吃相可以猜度一个人的为人如何,可以说餐桌就是中国社会的局部缩影。
姑不说“吃相”的阶级之分,只说其男女之别:“伙子吃饭如虎,姑娘吃饭如数”。女人家吃饭最忌饥不责食、狼吞虎咽,要细嚼慢咽有淑女之相。传统礼数对男人要宽容得多,当然,这不是没有道理的。男人能吃才能干,耕田种地,捻轻拿重,云雨翻腾,哪样不需要力量,给合?
昆明人迷信,在吃饭问题上也要讲究个趋利避害。吃鱼要翻身,但开车、划船者忌给盘中之鱼翻身,否则就是不吉利。鳝鱼,昆明人又称黄鳝。吃了黄鳝的人会将事情做砸(做黄)。一桩生意没谈成,昆明人说“黄的了”。昆明人称办事不牢靠的人为“黄大爷”。
昆明人中,有部分迷信人士忌吃狗肉,理由源于一个传说:上古发大水,大地一片汪洋,众人避于一孤岛上无援无助,哀嚎之时,见一狗儿口衔一串稻子游上孤岛,因了这串稻子做种,人们后来才有了粮食,因此狗是神物,不能食其肉,若食其肉,必自断生路。许多民族有上古发大水淹没大地的传说,此其一说也,信不信由你。
怀孕的妇女忌吃茴香,因为茴香是收敛的,会“回奶”,吃了茴香,有奶无乳,不利于抚育后代。
三、昆明主要少数民族禁忌。
1、彝族
彝族民间禁忌很多,在社会生产生活各个方面都有表现,且各地有别。
饮食禁忌禁食狗、马、熊等动物的肉,因这些动物与人类同源出于雪;是雪的子孙;过年三天内禁忌新鲜蔬菜进屋,否则对祖先是最大的不敬;妇女忌食难产而死的家畜之肉;忌肉食露天进屋,否则鬼魂会附其上;禁过年七天内推磨,会使家境贫困;禁平日反向推磨,会给家庭带来灾难;忌推磨时磨心突断,俗信是鬼在作怪,磨出的粉不能食用;忌用餐后把汤匙扣于碗盆的边沿上,因这是给死人敬食的方式;等等。
诸上种种禁忌涉及到食物品类、饮食方式、食品制作、饮食主体,这些饮食禁忌习俗直接影响到彝族饮食文化结构。忌讳女人跨过男人的衣物,更不能从男子身上,头上跨过。忌讳女客上楼。妇女不能上房顶。忌讳触摸男子的“天菩萨”,犯忌者要宰牲,打酒谢罪赔礼;解放前等级低下的犯忌者,有被断臂、处死的危险。如果被妇女抓摸了“天菩萨”,此男子将终身不吉,事后“天菩萨”必须剃尽,否则死后不能鬼归祖界。忌讳妇女送自己的首饰、衣物给别人,俗信认为妇女的生育魂“格非”最爱附在这些物件上,若送与别人,会影响生育和孩子的顺利成长。日常生活中,忌舀汤时反手用木勺,忌和燕麦面时顺时针方向搅动,忌人出远门便扫地,因为这些都是丧葬时的习俗。
忌讳言死,而称“老了”。忌讳影子被人踩踏,被踩者一定会为此报复。禁止在放置祖筒的祖灵箐附近鸣枪行猎,或砍树烧荒。禁止在焚场或墓地打猪草、放牧。参加祈雨仪式时,禁止男子戴帽、女子打包头。禁止跨越火塘或踩踏锅庄石。
2、苗族
苗族人民忌讳其它民族称他们为“苗子”,而喜欢他们的自称“蒙”。黔东南等一带的苗族在立春第一次春雷响后三天之内不能出工。
苗族人不喜欢吃羊肉,忌讳吃狗肉,禁止杀狗、打狗。在苗族吃糍粑,不能拍了灰再吃。和苗族人嬉闹时,不能用绳子或布带捆他们。苗族人在门口悬挂草帽或插青树叶,或者苗族人在举行婚丧祭祀等仪式时,客人不要进屋。路上遇到新婚夫妇,不能从他们中间穿过。
3、回族
回族人忌食猪肉、狗肉、马肉、驴肉和骡肉,不吃未经信仰伊斯兰教者宰杀的和自死的畜禽肉,不吃动物的血等;忌讳别人在自己家里吸烟、喝酒;禁用食物开玩笑,也不能用禁食的东西作比喻,如不得形容辣椒的颜色像血一样红等;禁止在人前袒胸露臂;凡供人饮用的水井、泉眼,一律不许牲畜饮水,也不许任何人在附近洗脸、或洗衣服。取水前一定要洗手,盛水容器中的剩水不能倒回井里。回族的日常饮食很注意卫生,凡有条件的地方,饭前、饭后都要用流动的水洗手,多数回族不抽烟,不饮酒,就餐时,长辈要坐正席,晚辈不能同长辈同坐在炕上,须坐在炕沿或地上的凳子上。另外,舀水、舀饭均不得往外舀。
4、白族
忌进有生育的白族人家;妇女产后,主人要请第一个进家的客人吃荷包鸡蛋汤圆,客人不能拒绝;忌坐踏或站立门坎上;忌用刀砍门坎或用刀在门坎上砍其他东西;忌向家中火塘中吐口水和从火塘上跨过。男人所用的工具,忌妇女从上面跨过;农历初一、十五、小暑、大暑、处暑、火把节的第二天,村中有人死的当天,均忌讳从事生产劳动;忌讳戴着孝帕的人进入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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