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肥胖症是什么
肥胖症是一组常见的代谢症群。当人体进食热量多于消耗热量时,多余热量以脂肪形式储存于体内,其量超过正常生理需要量,且达一定值时遂演变为肥胖症。正常男性成人脂肪组织重量占体重的15%~18%,女性占20%~25%。随年龄增长,体脂所占比例相应增加。关于肥胖的评估方法,包括人体测量学、双能X线吸收法、超声、CT、红外线感应法等多种。如无明显病因者称单纯性肥胖症,有明确病因者称为继发性肥胖症。
二、肥胖症产生的原因
1、遗传因素
人类单纯性肥胖的发病有一定的遗传背景。有研究认为,双亲中一方为肥胖,其子女肥胖率约为50%;双亲中双方均为肥胖,其子女肥胖率上升至80%。
2、神经精神因素
已知人类和多种动物的下丘脑中存在着两对与摄食行为有关的神经核。一对为腹对侧核,又称饱中枢;另一对为腹外侧核,又称饥中枢。当下丘脑发生病变时,不论是炎症的后遗症(如脑膜炎、脑炎后),还是发生创伤、肿瘤及其他病理变化,如果腹内侧核破坏,则腹外侧核功能相对亢进而贪食无厌,引起肥胖。
3、内分泌因素
肥胖者对胰岛素抵抗而导致高胰岛素血症,而高胰岛素血症可使胰岛素受体降调节而增加胰岛素抵抗,从而形成恶性循环。在垂体功能低下,特别是生长激素减少、促性腺及促甲状腺激素减少引起的性腺、甲状腺功能低下的情况下可发生特殊类型的肥胖症,可能与脂肪动员减少,合成相对增多有关。
4、棕色脂肪组织异常
棕色脂肪组织是近几年来才被发现的一种脂肪组织,与主要分布于皮下及内脏周围的白色脂肪组织相对应。当机体摄食或受寒冷刺激时,棕色脂肪细胞内脂肪燃烧,从而决定机体的能量代谢水平。棕色脂肪组织这一产热组织直接参与体内热量的总调节,将体内多余热量向体外散发,使机体能量代谢趋于平衡。
三、肥胖症的诊断标准
1、体重指数(BMI)
BMI是较常用的衡量指标,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m)2;WHO提出BMI≥25为超重,≥30为肥胖。亚太地区肥胖和超重的诊断标准专题研讨会依据亚洲人往往在BMI相对较低时,就易出现腹型或内脏肥胖并显示患者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及蛋白尿的危险性明显增加,故提出BMI≥23为超重,BMI≥25为肥胖。
2、理想体重
理想体重(kg)=身高(cm)-105;或身高减100后再乘以0.9(男性)或0.85(女性),实际体重超过理想体重的20%者为肥胖;超过理想体重的10%又不到20%者为超重。
3、体脂的分布特征
可用腰围或腰臀围比(WHR)来衡量,腰围为通过腋中线肋缘与髂前上棘间的中点的径线距离;臀围为经臀部最隆起处部位测得的距离,腰臀比(WHR)为腰围与臀围的比值,腰围男性≥90cm,女性≥80cm;腰臀比WHR>0.9(男性)或>0.8(女性)可视为中心型肥胖。
4、皮下脂肪堆积程度
可由皮脂厚度来估计,25岁正常人肩胛皮脂厚度平均为12.4mm,大于14mm为脂肪堆积过多;肱三头肌部位皮脂厚度:25岁男性平均为10.4mm,女性平均为17.5mm。
四、肥胖症有哪些危害
1、肥胖症与心血管系统肥胖症患者并发冠心病、高血压的几率明显高于非肥胖者。
2、肥胖症的呼吸功能改变肥胖患者肺活量降低且肺的顺应性下降,可导致多种肺功能异常。
3、肥胖症的糖、脂代谢进食过多的热量促进甘油三酯的合成和分解代谢,肥胖症的脂代谢表现得更加活跃,相对糖代谢受到抑制,这种代谢改变参与胰岛素抵抗的形成。会出现高甘油三酯血症、高胆固醇血症和低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血症等。
4、肥胖与肌肉骨骼病变。最常见的是骨关节炎、痛风、骨质疏松。
5、肥胖的内分泌系统改变,生长激素、垂体-肾上腺轴、下丘脑-垂体-性腺轴。另外,脂肪组织可以促进雄激素向雌激素的转化,所以肥胖男性部分会出现乳腺发育,肥胖女孩,月经初潮提前。
五、肥胖症患者怎么减肥
1、每天总热量不宜少于1200千卡。应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按营肥胖症养配餐方案计算每日总热能和蛋白质、脂肪、糖类、矿物质、维生素的摄取量。
2、应广泛摄取各种食物,变化愈多愈好,养成不偏食习惯。不要采取禁食某一种食品的减肥方法,例如不吃蔬菜、水果、粮食,只吃肉类的办法。
3、绝对不要因贪嘴而破坏饮食减肥计划。
4、忌喝果汁,尽量采用新鲜水果、蔬菜,因其富含纤维素,既可增加饱腹感,又可防止便秘。
5、口味不可太咸,以免体内水分滞留过多。
6、烹调方法,以蒸、煮、烤、炖等少油法为宜。炒菜用的油,必须按计划中规定的量,因此不宜吃油炸食物及喝肉汤。
7、增加饮食中纤维素含量,例如多选用糙米、胚芽米、麸皮面包及纤维素多的蔬菜、水果。
六、肥胖症如何治疗
1、行为治疗
通过宣传教育使患者及其家属对肥胖症及其危害性有正确的认识,从而配合治疗、采取健康的生活方式、改变饮食和运动习惯。自觉地长期坚持是肥胖症治疗首位及最重要的措施。
2、控制饮食及增加体力活动
采用低热卡、低脂肪饮食,避免摄入高糖高脂类食物,使每日总热量低于消耗量。多作体力劳动和体育锻炼,如能使体重每月减轻500~1000g而渐渐达到正常标准体重,则不必用药物治疗。
3、药物治疗
对严重肥胖患者可应用药物减轻体重,然后继续维持。但临床上如何更好地应用这类药物仍有待探讨。用药可能产生药物副作用及耐药性,因而选择药物治疗的适应证必须十分慎重,根据患者的个体情况衡量可能得到的益处和潜在的危险作出决定。
4、外科治疗
空回肠短路手术、胆管胰腺短路手术、胃短路手术、胃成形术、迷走神经切断术及胃气囊术等,可供选择。但手术可能并发吸收不良、贫血、管道狭窄等,有一定的危险性,仅用于重度肥胖、减肥失败又有严重并发症,而这些并发症有可能通过体重减轻而改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