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初期,孕妇会出现身体各类激素水平的变动,尤其随着胎儿的增长,孕妇的身体和心理都可能出现压力,此时易患强迫症。
(1)社会心理因素
这是不可忽视的引起孕妇强迫症的原因。当躯体健康不佳或长期心身疲劳时,均可促进具有强迫性格者出现强迫症。
(2)遗传因素
患者近亲中的同病患率高于一般居民。如患者父母中本症的患病率为5~7%。双生子调查结果也支持强迫症与遗传有关。
(3)性格特征
1/3强迫症患者病前具有一定程度的强迫人格,其同胞、父母及子女也多有强迫性人格特点。其特征为拘谨、犹豫、节俭、谨慎细心、过份注意细节、好思索、要求十全十美,但又过于刻板和缺乏灵活性等。
(4)精神因素
凡能造成长期思想紧张、焦虑不安的社会心理因素或带来沉重精神打击的意外事故均是引起强迫症的原因之一。
(1)强迫性观念为主
可表现为强迫性穷思竭虑、强迫性表象、强迫意向,可无强迫性动作。如常诉胡思乱想,焦虑不安。
(2)强迫动作为主
大多数强迫动作表现为检查、强迫性洗涤。反复检查以防潜在的危险,如吃个苹果要洗十几遍。
(3)既有强迫思维又有强迫动作
多数强迫症患者同时有强迫性思维和强迫性动作。
(1)不仅将自身的思维模式强加给别人,而且还会强迫自己进入某种不良状态。如做任何事情都要求完美无缺;常有不安全感,穷思竭虑;拘泥细节,甚至生活小节也要“程序化”;心里总笼罩着一种不安全感,常处于莫名其妙的紧张和焦虑状态。
(2)强迫症患者在精神科的临床花费比抑郁症还大,其原因是与两组不同疾病患者临床特点、疾病知识和就医途径相关。强迫症发作期表现与间歇期表现不够明显,症状经常受到心理因素的影响而时好时坏,所以治疗往往不够及时而延误病情。
(3)引起大脑神经异常,强迫症会造成人在识别信息的过程中出现错误,进而对自己的行为及其结果产生错误的评价,还会损害人们处理、加工信息的能力,导致最终出现精神分裂。
(4)引起大脑神经异常,强迫症会造成人在识别信息的过程中出现错误,进而对自己的行为及其结果产生错误的评价,还会损害人们处理、加工信息的能力,导致最终出现精神分裂。
孕妇强迫症是可以自愈的,孕妇强迫症存在于每一个人的心里,只不过是程度不同而已。有些人症状比较强烈,而有些人则比较轻微。这些强迫症的患者,都需要找到内心问题的根源所在,才有可能自愈。
强迫症的出现与怀孕精神长期高度紧张有关,严重的可危害到健康。因此患者可以给自己放个假调节一下情绪。咨询一下心理医生是最好的选择。最重要的是自己从内心调理自己,凡事不要追求完美,而且不给自己强迫经历,争取不让它发生,及时转移思路,或者去看一看心理医生。
孕妇强迫症至于需要多长时间,这个绝对是因人而异的,连身体疾病都因个体的不同而预后效果各不同,更不要说心理疾病了。
(1)注意个性的培养是十分必要的。不要给予过多,过于刻板的要求,对于预防强迫症的发生有很大帮助,特别是父母本人有个性不良者更应注意。
(2)参加集体性活动及文体活动,多从事有理想有兴趣的工作,培养生活中的爱好,以建立新的兴奋点去抑制病态的兴奋点。
(3)采取顺应自然的态度。有强迫思维时不要对抗或用相反的想法去“中和”,要带着“不安”去做应该做的事。有强迫动作时,要理解这是违背自然的过度反应形式,要逐步减少这类动作反应直到和正常人一样。坚持练习,必然有益。
(4)注意心理卫生,努力学习对付各种压力的积极方法和技巧,增强自信,不回避困难,培养敢于承受艰苦和挫折的心理品质,是预防的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