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旅游俱乐部合法吗
目前经营旅游业务的俱乐部按性质分为个人和公司两类。
1、以个人性质经营的各类旅游俱乐部,其实仅仅是个“群”。群主通过各种聊天工具、论坛等发布自驾游、亲子游和户外探险等信息,组织、吸引有旅游需求的人加入。
2、另一种旅游俱乐部,则是注册为公司的旅游俱乐部。在三证合一和扶持创业的今天,一张营业执照办理的速度,绝对比设计一条旅游线路还要快。此类旅游俱乐部则常常拼命的把一切能想到,而工商局又许可,与旅游和旅行相关的旅游咨询、旅游信息、旅游策划等经营项目加到营业执照中。
但是无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有多么宽广,最后总会留下一句非常“高深”的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这句话在中国百分之百企业的营业执照中存在。但你并不知道这家公司是否经过了“神秘”的相关部门批准。还有,旅行社经营是需要行政许可的。
旅游俱乐部是非盈利"AA"制吗
随着自助户外旅游的流行,一些户外俱乐部、驴友俱乐部、自驾游俱乐部、保健品销售企业、户外论坛、协会等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非法发布旅游产品,宣传旅游线路,面向社会招徕、组织、接待市民或驴友们外出旅游,其行为违反了我国旅游法的禁止性规定。
这些户外活动的旅游产品之所以吸引人,除价格低廉之外,还有很多类似于“费用AA制”、“不盈利”等噱头。据调查,不少组织者通过所谓的AA制活动牟利,从车费、餐费、住宿费、门票、安排另行付费项目或购物活动中赚取利润。
旅行社是依法成立且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旅游企业,其行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规范下,承担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外出旅游的业务,对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的生命、财产安全承担相应责任。旅行社依法缴纳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和旅行社责任险(一般旅行社缴纳保证金20万元,具有出境业务的旅行社缴纳保证金140万元)分别用于旅游者权益损害赔偿和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的费用和因旅行社责任引起的游客人身伤亡、财产遭受的损失及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的赔偿。另外旅行社除了依法购买高额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外,有的还购买了一定数额的旅意险,基本能保障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时得到有效的赔偿。
户外运动俱乐部、协会等不具有经营一般意义上旅游业务的资质,与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有着本质的区别,他们不具备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的能力,更不能为游客在游览过程中的人身财产提供安全保障。另外由于大家在微信群或QQ群中使用真实姓名的并不多,故驴友们只知道群主的假名或昵称,不知道组织者的真实姓名及家庭住址。在旅游中一旦出现纠纷或意外伤害事件时,驴友们很难通过正常渠道找到户外旅游的真正组织者进行维权,各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对市民与户外运动俱乐部纠纷和投诉也无法受理。
旅游界的“出租车”与“黑车”
仔细想想,其实道理真的几乎完全一样。旅行社的跟团旅游产品饱受诟病的购物、自费项目、行程陈旧、服务质量等等问题,与出租车给我们的印象与困扰非常类似。各种旅游俱乐部在一定程度上又解决了游客对于旅行社跟团旅游行程、购物、自费项目等问题的困扰。
就像出租车和“黑车”一样,旅行社的问题是管不好的问题,但总归有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