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是长沙民政学校,1999年改名为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是民政部、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的普通高等院校,同时也是我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2、北京社会职业管理学院
是民政部直属的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前身是民政部批准的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于2007年组建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该学院生命文化学院的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专业,是在民政部的管理下成立的培养殡仪服务与殡葬管理的应用型技能人才专业。
3、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是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建于1984年,原为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4、武汉民政职业学院
武汉民政职业学院的前身是湖北省民政学校,学校2004年升格为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开设社会管理、康复医疗、艺术设计等21个专业,其中的殡仪服务与殡葬管理应用是学院的特色专业。
殡葬专业具体有四个分支,如殡仪服务、殡葬设备、殡仪防腐整容、陵园设计与管理。殡葬专业核心课程为防腐技术、整容技术、解剖学、现代美容技术、殡葬礼仪、殡葬服务营销、殡葬心理学等等。
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专业毕业生就业领域包括:民政管理、殡仪服务、殡葬技术(防腐整容、火化等)、规划设计、殡葬营销等。在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主要从事殡仪管理与服务工作以及防腐整容、火化、骨灰管理等殡仪技术工作。在公墓、烈士纪念建筑保护单位主要从事规划设计、更新改造、环境与设施维护等服务与管理工作;在相关行政管理机构配合民政、社会保障等政府部门搞好殡葬改革和管理等殡葬行政管理工作;在教育、培训、科研机构,临终关怀医院、遗体器官捐献等殡葬事务相关单位从事宣传、服务与管理工作。在相关企业、事业单位、中介机构中从事相关设备、用品的研发、生产、市场推广、营销和售后服务工作;在红白理事会和中介机构等社会组织中从事基层殡仪服务工作。
殡葬专业毕业的学生目前就业前景比较好。最近几年市场需求调研发现,市场的需求量还是很大。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殡葬服务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需要有专业技术能力的工作人员。
1、职业描述
从事尸体和灵柩的接运并对尸体进行运送前的处理及初步整容的人员。
2、主要工作内容
(1)接运前对尸体进行必要的着装整理和面部初步整容;
(2)对带有传染病源的尸体进行初步消毒;
(3)对非正常死亡尸体以及畸形、腹水、腐败等特殊尸体和棺柩用不同方法接运,并对尸体进行初步处理。
3、申报条件
(1)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2)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②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③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④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③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④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当墓地管理员有什么要求
墓地管理员必须具有思维敏捷,口齿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具有一定的观察、分析、判断及较强的沟通、应变能力。
2、墓地管理员工作内容
(1)为客户提供建墓所用建筑材料的品种、用途、性能和价格的咨询和建墓服务;
(2)根据本地区主要民族和宗教信仰者埋葬遗体或骨灰的方法和礼俗,提供葬礼和祭奠服务;
(3)遵照有关碑文内容及碑文的格式、写法,提供立碑服务;
(4)建立和管理墓地业务档案;
(5)管理维护墓地园区,进行环境绿化和美化。
3、墓地管理员申报条件
(1)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2)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②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③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④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③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④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③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当遗体防腐师有什么要求
遗体防腐师必须具有一定的观察力和判断力,辨色力好、嗅觉较强,手动作灵活、协调。
2、遗体防腐师工作内容
(1)对尸体进行防腐前的一般整形处理;
(2)根据尸体所需保存时间的长短,选择防腐固定方法;
(3)对非正常死亡尸体进行防腐固定处理,达到保色、保形和复形处理;
(4)对尸体腹水、腹气及腹液进行处理。
3、遗体防腐师申报条件
(1)五级遗体防腐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经本职业五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2)四级遗体防腐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②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③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④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三级遗体防腐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③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④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二级遗体防腐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③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一级遗体防腐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注意: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授予或申报相应职级
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②获得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相应名次者。
③所从事的技术革新项目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者。
④在本岗位连续工作年限较长,且业绩突出者。
1、遗体整容师工作内容
遗体整容师是使用化妆品、药品和器具,从事遗体整容、整形、化妆和美发,专门负责为逝者化妆整仪、纳入棺中的人员。其职责主要包括遗体的修复、整形和美容,是殡仪服务项目中技术含量较高的一个工种。
2、遗体整容师申报条件
(1)五级遗体整容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经本职业五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2)四级遗体整容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③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④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三级遗体整容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③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④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二级遗体整容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③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一级遗体整容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当遗体火化师有什么要求
遗体火化师必须有较强的分析、推理和判断能力,空间感较好,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2、遗体火化师工作内容
①对火化机进行安装调试和检测;
②掌握火化机的点火、升温、停机和保温方法;
③调整火化机的负压,降低能耗,减少污染;
④掌握设备性能和结构,维护保养设备并对故障进行排除;
⑤进行文明火化。
3、如何成为遗体火化师
(1)五级遗体火化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2)四级遗体火化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②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③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④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三级遗体火化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③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④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二级遗体火化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③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一级遗体火化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