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1、“以人为本”的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4、“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
5、“三同时”原则:基本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和环境保护等措施和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的简称。
6、“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四不放过”原则的支持依据是《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7、“三个同步”原则: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技术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同步实施。
8、“五同时”原则: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2、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教育关:组织工人转场教育、班前讲话、季节性安全教育等活动,监督、检查持证上岗情况; 改变以往填鸭式安全教育培训模式,多采用安全知识抢答、隐患影像查找、安全游戏等各类沟通互动式安全教育模式,让人员主动的去接受安全知识;
2、措施关: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安全方案,组织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实施;
3、交底关: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4、防护关:“三宝一器”等重要护品的配备和投入,监督工人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对关键岗位人员定期体检;
5、验收关:对防护、临电、机械设备设施等进行安全验收,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6、检查关:查处“三违”作业;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隐患整改的长效机制,及时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从而采取对策,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7、文明关:文明施工日检,定期监测环保指标,组织周安全活动,评析文明安全执行情况。
1、思想认识到位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是否到位,是“治本”的中心环节,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科学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真正把安全生产放在一个突出位置,摆到议事日程上来,从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有强烈的安全意识,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文件及其与各自的岗位职责相关的安全生产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意识,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形成人人关心安全、事事注意安全的良好氛围。
2、领导机制到位
领导机制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安全生产做得如何关键在于领导,特别是单位“一把手”。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制,配好配强安监机构。
3、法制宣传到位
通过开展知识答题、标语、板报、宣传画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通过一些典型案例,教育广大职工遵纪守法、按章操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营造“时时处处保安全”的良好安全氛围;
4、责任落实到位
责任落实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和实行全员安全岗位责任制”要求,实行目标量化管理,把全年目标任务进行量化、细化,分解到每一个单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年终逐项考核。
5、教育培训到位
加强安全培训工作,以培训机构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着力提高安全培训质量,改善职工队伍的安全素质,广泛地学习、利用新技术、新设备,做到人人都能深刻地认知事故隐患,处理事故隐患得心应手。坚持区分层次,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素质培训、班组长的业务培训和职工队伍的安全技能培训,增强干部职工的自我保安意识和危险辨识能力。
6、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落实措施是抓好安全生产的根本。重点要落实两项工作:
(1)落实隐患排查工作:务必做到“两不”:事故隐患不遗漏。针对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要加强检查,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分类造册,加强监管;事故苗头不放过。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把重点时段整治与日常整治相结合,部门整治与联动整治相结合,重点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消防等高危行业和重点行业的整治。安监部门要加强综合监管,有效行使监督职权,认真协调排查安全隐患;公安、交警、交通、经贸、教育、食品、卫生、消防等部门,要切实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做好本系统和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拟项整治工作。
7、“双基” (基层、基础)建设到位
着力强化基层安监机构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并把创建工作延伸到村社区,积极探索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执法。
8、监督管理到位
强化对生产现场的日常监察和动态监察,做到监察“无盲区、无盲点、无空档、无缝隙”。立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创新安全管理方法、探索安全管理新机制等方面进行认真研究,充分发挥安全监察对安全生产的管理、考核、提升、推动作用。
9、服务到位
积极为服务对象提供完善、优质的服务,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同时要求安监人员规范用语、文明执法,严格贯彻落实办案办事程序,热情服务,做到了各项工作不拖办、不漏办、不误办。
10、问责落实到位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要坚持“一票否决制”的落实。按照“谁的领域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干预、插手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或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或者发生事故后瞒报、漏报、拖延不报的,严格按国家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总局《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处理;对因失职渎职,而发生重大伤亡责任事故的单位,无论是哪个乡镇、部门和单位,严格依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按事故查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从重从快查处,该是哪一级负责任的,就要追究哪一级领导的责任。
1、未办理施工破土工作票,严禁破土施工。
2、未办理电气作业“三票”,严禁电气施工作业。
3、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卸。
4、未办理安全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高处作业。
5、不戴好安全帽者,严禁进入生产装置和检修、施工现场。
6、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7、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
8、未办理维修工作票,严禁拆卸停用的与系统联通的管道、机泵等设备。
9、机动设备或受压容器的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不齐全好用,严禁启动使用。
10、未办理安全作业票,严禁进入塔、容器、罐、油舱、反应器、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有害、缺氧场所作业。
安全许可证,即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第六条的规定,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8、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11、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2、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先看所属行业分类;
2、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要有相关安全培训证书;
3、准备文件资料,按照8号令要求,另外也要咨询一下当地安监部门的特别要求;
4、网上填表;
5、备案审查;
6、通过后取证。准备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等资料。
1、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出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并提供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
2、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