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创产品如何注册版权
1、版权登记的流程
(1)提交申请表;
(2)版权中心接收文件并进行初步审核;
(3)审核通过后缴纳费用,未通过的需要补正或撤销申请;
(4)版权中心受理申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5)审核通过版权中心予以登记并办法登记证书并公告。
2、作品著作权登记材料
(1)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
(2)作品样品图、作品创作说明书;
(3)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4)法人作品版权说明;
(5)委托书、附图申请书、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文创产品的著作权归属
1、自主研发下的著作权归属
(1)博物馆工作人员自己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属于作者;
(2)博物馆工作人员为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创作的作品,属于职务作品。除特殊情况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也由作者享有。但博物馆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博物馆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与博物馆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3)由博物馆主持,其创作过程充分体现单位集体意志(如单位集体研究形成的创意),并由单位承担责任,则博物馆自始便居于“视为作者”的地位,是完整的著作权权利人;职工进行创作,但博物馆为其提供了主要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等条件且为此承担责任,或事先约定(同意单位的相关规定也视为约定)由单位享有著作权的情形下,职工个人仅享有署名权,除此之外的其他权利由博物馆享有,博物馆可以给予作者一定奖励。
2、委托研发下的著作权归属
自然人或法人受博物院委托,按照其要求,进行创作的文创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博物馆与受托方通过签订合同来约定如果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双方没有签订合同,则作品著作权归受托人所有。
3、自主和委托相结合研发方式下的著作权归属
博物馆委派工作人员参加,同时委托自然人或法人,双方共同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属由双方共有,但应当通过签订合同来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