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什么意思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一般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商业贷款两项贷款的合称。
具体来说,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对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大修各类型住房时,银行同时为其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而形成的特定贷款组合。
如果职工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需要,同时又不到所购房价80%,可以再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两项贷款总额不超过房价的80%,这叫组合贷款。组合贷款只有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才可以申请。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支持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各类型住房。其用途是用银行信贷资金与住房公积金相配套,向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各类型住房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特定方式的个人住房消费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条件
并不是所有购房者都满足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条件,自然也就无法享受这种组合贷款的优势。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条件具体如下: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身份、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只有按时足额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才可以办理。
3、申请人需要有正规的工作和稳定的经济收入。
4、在个人征信报告上不能有不良信用记录。
5、能够提供购买或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
6、申请人有其所购或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用于支付首付款。
7、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又或者有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利率
所贷款项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按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公积金贷款部分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期限
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内(目前为30年),由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分别确定贷款期限。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计算方法
1、一手房总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价总价的80%。
2、二手房总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价总价的65%。
3、额度计算按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分别计算。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流程
1、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2、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3、前往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4、前往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5、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6、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7、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担保方式包括哪些
购房人办理组合贷款,须提供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商业银行认可的担保,担保方式有以下三:
1、抵押 第三方保证担保
即抵押人以房屋抵押,为组合贷款债权提供担保,由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为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银行认可的保证人为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提供自贷款发放至抵押登记完成期间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2、抵押担保
即抵押人以房屋抵押,为组合贷款债权提供担保。借款于抵押登记完成后发放。
3、质押担保
即出质人以质押财产出质,为组合贷款债权提供担保。借款于质押手续完成后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