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土地使用税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土地使用税怎么算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土地使用税征收对象和依据
1、征收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2、征收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纳税人计算土地使用税所依据的占地面积按照以下顺序核定:
1、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地产证上记载的用地面积;
2、土地使用费登记证(或通知书)上记载的征收面积;
3、相关的房地产权属资料、合同记载的用地面积;
4、建筑面积÷楼房总层数;
5、建筑面积÷容积率。
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
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3、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
4、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5、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原则上应按规定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