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夏季,各地均会出现高温天气,酷暑难耐,不像办公室工作人群可以舒服地吹着空调,一些户外工作者们需要进行长时间的高温劳动,长时间处于酷暑中,人极易发生中暑情况,严重时还可能会威胁生命。因此国家劳动保障部规定企业单位需要给予在高温天气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一定的高温津贴,并具有法律效益。那么高温补贴怎么领呢?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下面就和买购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下吧。
Maigoo小编了解到高温津贴是指企业单位依照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给予在高温天气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的劳动津贴,属于法定劳动津贴。高温津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最低工资规定》于2004年设立,具有法律效应。
根据2012年四部委联合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都算高温天气。如果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由于我国南北方气温差异较大,各地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长短不一。其中,多数省份发放时长为4个月,北方地区如北京每年发放的时间是6、7、8月;其中,海南发放时间最长,时长为4月-10月,达到7个月时间。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可领取。分别是:
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上违规,劳动者可以向工会寻求帮助。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MAIGOO小编了解得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是强制性的。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高温津贴不再只是一项福利,而是一种对高温下劳动者的补偿,是强制性的规定,企业不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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