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瞳验光是放松由于眼肌长时间的过度紧张,而产生的疲劳,从而得到眼睛真正的屈光状态。散瞳验光是应用药物,使眼睛的睫状肌完全麻痹,失去调节作用的情况下进行验光。小瞳验光则是不散瞳验光,其没有去除自身的调节,容易产生误差。对于16岁以下初次配镜的儿童,必须散瞳后验光配镜,因为它们可能存在假性近视;如果散瞳后验光,则会使度数更加准确。另外,有远视、弱视,高散光的儿童在配镜前也要进行散瞳验光。
如果想知道孩子真正的屈光状态,想辨别是真性近视还是假性近视,就需要带孩子去医院进行散瞳验光,散瞳验光是非常有必要的一项检测,对眼睛没有什么伤害的。如果不进行散瞳验光,是无法知道孩子真正的屈光状态,孩子的眼睛真有问题就没办法进行正规的治疗,假性近视而没有进行散瞳验光直接配戴眼镜,往往会转变为真性近视。散瞳验光是非常有必要的,一定要去正规医院,在医生的医嘱下进行散瞳。
散瞳验光就是人为的、用药物松弛睫状肌后再验光,这种验光的结果是非常可靠的,通常对18周岁以下的患者应用。而不散瞳验光验的结果是正常情况下的结果,因此与真实的验光结果有一定的差距。对于18周岁以后的成年患者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而18周岁以内的患者则不建议选择不散瞳验光的方式。
散瞳验光是眼科非常常规的一种验光方法,一般是针对于12岁以内的儿童或者青少年,或者是首次验光的成年人,都需要在散瞳的状态下进行验光。检查的费用不会太高,一般价格在50-60元左右,只不过检查的方法略有不同。
采用的散瞳方式大致可分为快散和慢散两种,相应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1、快散(T验光)
主要针对近视儿童,采用的散瞳药水是托吡卡胺眼药水。点眼药水散瞳,十分钟点一次,每只眼睛一滴,共3次。
2、慢散(A验光,又叫阿托品散瞳)
主要针对远视儿童,尤其是伴有调节性内斜视的儿童,采用的是阿托品眼药水。
1、12岁以下的小孩,由于调节作用很强,如果不散瞳,验光度数的误差会很大。
2、某些诊断性验光,眼底及屈光间质检查均正常,而视力较差,需要用验光的手段来排除有无屈光不正的问题时,需散瞳验光。
3、12~40岁的屈光不正病人,原则上第一次都要散瞳验光,第二次换镜时,如屈光度数改变不大,散光也不明显时,可根据原镜的度数进行小瞳孔验光后加减。
4、对比较复杂的屈光不正,如度数比较大的远、近视散光,混合散光,高度近视,高度散光等,需进行散瞳验光。
5、对小瞳孔验光后视力矫正不好或有屈光间质混浊的病人(如玻璃体轻度混浊),应进行散瞳验光。
6、高度远视眼,调节力也比较强,最好也散瞳验光。
7、青少年视力减退或视力不稳定(测视力时一会儿清楚,一会儿不清楚),怀疑为假性近视时,应当散瞳验光,加以排除。一旦散瞳,调节作用消失,假性近视也就恢复了。
1、怀疑为青光眼病人,检查发现前房浅、眼压偏高或在正常值的高限。应当详细询问病史,明确后再行验光。
2、青光眼病人禁忌应用散瞳验光,否则会导致眼压升高。
3、40岁以上的人由于睫状肌调节力减弱,一般不再散瞳验光。
4、严重的晶状体、玻璃体混浊,角膜白斑,由于检影困难,散瞳验光也就没有意义了。
5、严重的瞳孔后粘连或前粘连,应用散瞳药后瞳孔也不能正常散大,也没有必要散瞳验光。
1、涂到眼外皮肤上的眼膏要擦试干净。
2、由于阿托品可使瞳孔散大,患者自觉畏光、视近困难均属正常现象。
3、散瞳期间应避免强光刺激,尤其避免强的太阳光刺激,户外应戴遮沿帽或太阳镜。
4、散瞳期间由于视近模糊,对小儿要注意看护以免碰伤。
5、由于散瞳是为了放松睫状肌的调节,故散瞳期间不要近距离用眼,例如看书、看电视及使用电脑。
6、极少数患儿散瞳后如出现明显的颜面潮红、口渴、发热、头痛、恶心、呕吐、便秘、幻视、痉挛、兴奋、眼睑水肿等症状考虑为阿托品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或咨询眼科医生。
7、散瞳停药后,大约三周瞳孔才能恢复正常,但因个体差异,瞳孔恢复时间也会有所不同,均属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