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打捆机有补贴吗
秸秆打捆机属于秸秆处理机械,近年来,国家严禁焚烧秸秆,提倡农作物秸秆回收,因此秸秆打捆机成了农作物秸秆回收的必备工具之一,很多农户都会购买打捆机,那么打捆机购买有补贴吗?
2004年以来,我国实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打捆机属于补贴范围,2018年国家调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缩小补贴范围,但打捆机作为秸秆处理机械,仍然被纳入补贴范围,并实行普惠制补贴,实行应补尽补。
二、秸秆打捆机国家补贴政策规定
农户购买秸秆打捆机可以享受到国家补贴,主要是国家想通过补贴政策鼓励扶持,引导农民自主自觉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不焚烧秸秆,根据政策规定,秸秆打捆机的补贴有一定的要求:
1、补贴区域
部分粮食主产区和农作物秸秆焚烧问题较为突出的省份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适当扩大试点范围,实行整县推进,主要实施区域为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10个省(自治区),不在名单上的很多地区也已经开始自行实施,比如四川、湖南、北京、天津、重庆、上海等地。
2、补贴额度
中央财政对项目县(市/区)每个补贴补助1000-2000万元,具体补贴额度和方式,由当地安排(每个县补贴项目和补贴额度都不一样),购买秸秆打捆机,一般在国家发放的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市级或者县级政府再额外补贴30-50%。具体看购买的价格是多少,按比例给补贴。
3、补贴对象
农民以及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如何申请秸秆打捆机补贴
满足秸秆打捆机补贴条件的农户可以申请购买补贴,具体的申请步骤是:
1、申请作业补助对象到作业区域内农业中心领取《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告知书》、《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确认单》,签字确认并登记备案。镇区农业中心审核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的基本信息和作业能力,告知作业补助政策、作业标准和操作规范。
2、分夏季、秋季,按作业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后,由农户对作业地点、作业面积、作业质量进行评价确认,并在《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确认单》上签字。
3、作业结束后,作业方填写《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申请表》,并附上《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告知书》、《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确认单》,及时提交镇区农业中心,镇区农业中心按村进行审核汇总,并由镇区政府组织村级公示7天以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有异议的,改正后要再公示。
4、由县政府牵头,县农委、县财政局组织,第三方单位实施秸秆还田第三方核查,要求核查比例为总还田面积的30%,以机具台账核查、现场核查和电话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机具台账核查要求查看作业者机具台账,重点检查作业机械的行驶证、作业者的驾驶证是否与台账资料相一致。现场核查要求按核查总面积的60%进行,并且要求现场核查村村到。电话核查要求在剩余40%的面积里,电话核查《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确认单》上签字确认的农户。
5、核查结束后,按核查合格比例推算全部还田面积 ,夏季于9月15日、秋季于次年1月30日前向县农委和县财政局提交核查报告。
6、县农委会同县财政局等部门对第三方核查结果按10%的比例进行抽查,并在县农业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有异议的要核实以后再公示。
7、面积确定后,县财政局于9月30日和次年2月28日前分二次将补助资金发放给作业方。省补资金暂未结算到位的,由地方财政先行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