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是什么
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的代理权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因委托代理中,被代理人是以意思表示的方法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的,故又称“意定代理”或“任意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指定代理是什么
指定代理是指根据法院或指定单位的指定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通常适用于两种情况:
1、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又没有法定代理人的;
2、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为代理人。
根据《民法通则》第16、17条的规定,在中国,有权指定代理人的,一是人民法院,二是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三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理是什么
法定代理是代理人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代理权而进行的代理。父母代理未成年的子女参加经济活动,就属于法定代理。法定代理关系中的被代理人只能是公民,而代理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公民作为法定代理人时,一般是由被代理人的近亲属充当。如父母是未成年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丈夫是患有精神病的妻子的法定代理人。法人作为法定代理人时,一般是由被代理人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充当。被代理人的父母所在公司单位也可以充当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
委托代理:主要适用于商业活动,代理双方当事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专门从事商业交易或其他经营的法人。
指定代理:代理人绝大多数都是公民个人,被代理人则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定代理:法定代理人是有明文规定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2、强制性不同
委托代理:是基于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经过自由协商而达成的协议。委托人不能强迫他人做其代理人,他人也不得强行要求委托人委托其为代理人。
指定代理:指定代理的产生不是基于自由协商,而是由人民法院或其他主管部门依职权进行指定而形成的,被指定人不得无故拒绝履行代理义务。
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由法律法律明文指定的,法定代理人是全权代理,其法律地位相当于当事人,其代理权限不受限制,可以行使被代理享有的全部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