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和定金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押金是一种质押担保,定金是金钱担保;
2、交付时间不同。押金可以在合同订立前、中交付,其本质上不具有预先支付的特点,而定金需要在履行前交付;
3、订立人不同。押金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第三人,而定金是当事人之间的担保;
4、交付上后的所有权的不同。押金在交付后,交付人依然拥有所有权,接收人只是临时占有,做质押,而定金在交付的时候所有权转移至接收人。
5、数额不同。押金没有规定,从当事人的约定,并且可以高于价款,而定金为20%的数额,并且不能高于标的物价款;
6、是否适用罚则的不同。押金无所谓罚则,交付人不履行义务,无权收回押金,接收人不履行合同,不承担双倍返还的责任,而定金则适用定金罚则。
注意:定金担保的是债权,不具有物权效力;而押金应属于担保物权的范畴;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而押金只是民间交易过程中习惯上采用的方式,我国法律既未明确承认也不禁止押金这种担保方式;定金的设定仅限于被担保合同的当事人,而押金的给付可以是主合同的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
签了购房合同定金可以退吗
1、订金可退
具有预付款性质的“订金”,只要当事人是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约定不予退还的,都应依法从其约定。
2、定金不退
买房人给付的定金在总额的20%以内的,在自己的原因不想买房的情况下,不能主张返还定金。而超过20%的部分,可以主张返还。
因此在签订购房意向书的时候要注意协议书采取的是“定金”方式还是“订金”方式,有没有“另有约定”
购房合同定金什么时候可退
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家具销售者(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定金”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当收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交付定金一方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的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最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