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财产权与著作人身权的内容
(一)著作人身权
1、发表权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除特殊情况外,仅能由作者行使。
2、署名权
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它包括作者决定是否署名,署真名、假名、笔名,禁止或允许他人署名等权利。
3、修改权
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二)著作财产权
1、复制权
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
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
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
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
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
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
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
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
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
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
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
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著作人身权利与著作财产权的区别
1、归属不同
著作人身权只能由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所有;而著作财产权不仅可以由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所有,也可以归著作权继受主体所有。
2、保护期不同
除发表权外,作者终身享有著作人身权,没有时间的限制。而著作财产权具有严格的保护期限。在著作权的有效期限内,作者的著作财产权可以依法继承、转让和许可他人使用。
3、内容不同
著作人身权不具有直接的财产的内容,具体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而著作财产权则是使著作权人获得财产利益为主要内容的权利,内容具体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4、所受限制不同
著作人身权基本不受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的限制,而著作财产权则依法受到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和强制许可使用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