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制度与股份制的区别
1、定义不同
合伙人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联合经营企业,合伙人分享企业所得,并对企业亏损承担连带、无限责任的组织形式。
股份制是指以投资入股或认购股票的方式联合起来的企业财产组织形式,股东按股权多少享有管理权和分配收益。
2、当事人承担的责任不同
合伙人制企业中,每一个合伙人都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外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股份制企业一般指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在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利润分配方式不同
合伙人制企业中,合伙人按契约进行分配,契约由合伙人在成立合伙组织前协商订立,可以平均分配利润,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利润。
股份制企业的利润分配严格按照股权进行,股权越多,分配利润越多。
4、加入与退出的规定不同
合伙人制企业是根据合伙人之间的协议约建立的,合伙人退出或新合伙人加入时,必须取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重新签定协议。
股份制企业的股东不能退股,但可以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
合伙人制和股份制的相同点
1、合伙人制和股份制都是常用的、有效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企业组建、运作的具体方式,与社会性质没有必然联系,资本主义可以利用,社会主义也可以利用。
2、合伙人制和股份制的企业资产都是建立在“联合”的基础上,不同于单一所有制,股份制的企业如私营经济、个人独资企业、国有独资企业。
3、合伙人制和股份制在深化经济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都具有广阔地发展前景。
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1、两者成立基础不同
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为基础,较多地带有约定性特征。公司则以公司章程为基础,较多地带有法定性特征。
2、两者对出资人的要求不同
合伙企业基于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和“人合”的基础,合伙人应为自然人。而公司则无此方面的限制。
3、两者的法律地位不同
合伙企业相对于公司而言,仅有相对的独立人格,且不具法人资格。公司有绝对的独立人格,且具有法人资格。
4、两者的财产关系不同
合伙企业仅强调财产的相对独立性,企业的财产和合伙人的财产具有一定的关联性,且并不强调财产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公司强调的是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必须严格分离,同时公司的财产应具有完整性与独立性。
5、两者中投资人之间的人身关系不同
合伙企业合伙人间存在密切的人身关系,属于典型的人合性企业。公司股东间人身关系较为复杂,但以资合或资合兼人合公司为主。
6、两者中投资人对企业的管理权利不同。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可以依据合伙协议以及其他约定自行决定对合伙企业的管理方式。公司相应的管理权由公司治理机构行使,公司股东只能通过公司治理机构行使对公司的管理权。
7、两者盈利分配和亏损分担不同
合伙企业的盈亏分配由合伙人自行约定,无约定时平均分配盈余并平均分担亏损。公司的盈亏分配,原则上按出资比例进行,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8、两者责任承担不同
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股东则以有限责任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