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可以是遗产吗
著作财产权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但是著作人身权(如署名权与修改权等)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继承人对著作权的继承,主要是继承作者死亡后剩余的有效期间的著作财产权,如作品的稿酬,出版、改编、上演作品所得报酬等。在作者死亡至著作权有效期届满这段时间内,继承人可以依法享有原作者的著作财产权。
著作权继承的基本原则
1、保护作者权益原则
保护作者权益既指著作财产权又指著作人身权,作者的辛勤创作是整个社会文学艺术和科学进步的源泉,加强对作者权益的保护,承认作者对其作品理应享有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正是为了保护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增加整个社会的精神财富。
2、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
传播连接作品的创作和使用,传播虽不直接创作作品但仍需花费大量的人力与物力,对它的法律保护在复制技术发展使得侵权极为便利的今天显得越来越重要。我国《著作权法》第四章明确规定作品主要传播者的权利即是鼓励优秀作品传播原则的直接体现。
3、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
当今作品都是在借鉴前人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虽然可以视为作者的人格标志和财产权利,但更是整个社会精神财富的一部分,任何人包括作者都不应对之绝对垄断,以免妨碍全社会文化、艺术和科学事业的整体进步。
4、与国际著作权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
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是所有文明国家实施著作权立法的基本目的。虽然著作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但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和国际版权贸易的扩大,许多优秀作品走出国门成为全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
著作权继承的特点
1、绝对权
著作权继承不能变更登记,而且也没有交付。
2、双权利人
在继承完成后,著作权的所有权人成为了两个人,一个是著作人身权的所有权人,即作者;一个是著作财产权的所有权人,即继承人。
3、限制继承
继承人却不能任意修改继承的作品。比如,继承人不能把一篇文章中的某个段落删除,也不能将几篇文章重新组合。因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修改权和保持作品完整权属于著作人身权,继承人继承的只是财产权。
著作权继承人享有哪些权利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