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自行解散的条件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公司自行解散清算流程
1、成立清算组
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
将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被依法责令解散或者因为撤销许可而解散时,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注销登记
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公司解散后不依法清算的后果
公司解散后不依法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面临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风险。
不依法清算的情形主要包括:
1、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
3、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
4、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
5、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
6、其他怠于履行相关义务导致公司未能清算的情形。
此外,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简易注销程序),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债权人也可主张该股东或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