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和清算的区别
一般情况下,先是有公司解散,然后才会进行公司解散的清算。
公司的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而使公司消灭的法律行为。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
公司清算可按清算程序不同分为破产清算与非破产清算,清算需要出具《公司注销清算报告》。
破产清算和解散清算的区别
1、概念不同
解散清算:是公司因相应原因(《公司法》181条规定)导致解散,按照公司法的程序进行清算的过程。
破产清算:是公司被宣告破产时,依照破产法的相关程序进行清算的过程。
2、原因不同
解散清算: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
破产清算: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3、清算程序不同
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提请强制清算。
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4、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
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
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从法定人员范围中以法定程序和方法选任。
5、债权人的作用不同
解散清算:债权人的地位被动,清算程序由清算组掌握。
破产清算: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参与破产清算程序,决定公司清算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决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处理方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