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力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
(1)施工现场基本符合施工条件;
(2)已对施工现场的审批程序进行了办理;
(3)已获得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
(4)如果需要拆除,拆迁进度应符合施工要求;
(5)已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委托监理的项目委托监理单位。
(6)施工图纸符合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
(7)质量监督部门和安监部门办理了相应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如果建设期不足一年,现有资金不得低于项目合同价格的50%;如果建设期超过一年,现有资金不得低于项目合同价格的30%。
二、电力施工许可证办理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施工单位可以填写系统并通过系统下载打印);
(2)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序(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书、建设用地批准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4)中标通知(按规定直接发放的项目,应提供直接合同备案表);
(5)施工合同备案表(或加盖印章的施工合同);
(6)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合格证书;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8)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登记表;
(9)施工项目监理合同;
(10)建设资金到位证明;
(11)建设单位发出无拖欠工程款情形承诺书。
三、如何申请电力施工许可证
根据电厂的位置,到相应的管辖地方的对应机构去办理即可。根据《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加上资料准备和提交时间大概需要1个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