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除颤仪能量的选择什么原则
除颤需要能量,除颤时选择适当能量以产生充分的经心肌的电流。如果能量和电流过低,电击就不能终止心律失常。如果能量和电流过高,就会造成功能和形态学损伤。在成人中体型大小和除颤所需的能量之间并无明确的关系,经胸的阻抗并不起重要作用。
第一次除颤的推荐能量要达到200J,第二次电击能量水平应当是200~300J。所给予的任何能量均有可能达到除颤,因此可指定一个能量范围50~360J。由于经胸阻抗会随着反复电击而降低,故随后的电击即便能量相同,所产生的电流也会较高。为此,如果第一次电击不能终止室颤,最好在第二次电击时重复给予与第一次一样的能量。如果头两次电击未能除颤,应当立即给360J的第三次电击。如果经电击VF虽已终止,但是此后又出现,应当再进行电击,所给的能量应当是前次除颤成功所给予的水平。只有在电击不能终止除颤时,才应增加电击能量。
电复律所用电能用“J”表示。按需要量充电,心室颤动为250~300J非同步复律。室性心动过速为150~200J,心房颤动为150~200J,心房扑动为80~100J,室上性心动过速为100J,均为同步复律。
二、使用除颤仪需要哪些术后护理
1、复律后需要持续进行心电监护至少24小时,观察患者心率、脉搏、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2小时内需要禁食。
2、除颤后患者可以继续服用胺碘酮等药物维持窦性心律。
3、检查静脉通路和监测管道是否通畅,以确保急救用药,进行血流动力学监测。
4、需要密切观察患者心率、呼吸、血压、面色、神志等病况,根据情况给予酌情处理。
5、除颤后需要注意局部皮肤有无灼伤,加强复苏后对脑水肿、心功能不全等并发症进行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