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仪记录仪使用规定有哪些
日常行政处罚、许可现场审核、违法案件的现场检查、调查询问、陈述申辩、听证、合议、送达执法文书、采取强制措施等涉及管理相对人参加的行政执法过程,均应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客观、真实地记录监督执法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据。
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执法记录仪使用人员应当及时检查执法记录仪的电池容量、内存空间,保证执法记录仪正常使用,并定期进行保养维护。执法记录仪应当佩戴在城管局政执法人员左肩部或者左胸部等有利于取得最佳声像效果的位置,在现场执法取证时,可以手持执法记录仪进行摄录。
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二十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全面、客观收集相关证据,规范建立城市管理执法档案并完整保存。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
二、如何规范的使用执法仪记录仪
1、正式使用执法仪之前需要准备:
(1)设置好自己的警员编号和设备号(配合光盘附带上位机软件设置)。
(2)同步时间 (配合光盘附带上位机软件设置)以保证执勤时录制的音、视频的有效性。
(3)安装好执法仪肩夹,以便执法时不掉落影响使用。
2、出勤前检查:
(1)肩夹子是否稳固。
(2)执法仪电量情况。
(3)执法仪是否有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