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营银行的发展阻力
民营银行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按市场机制自主运作,不受政府干预,这也是其相比国营银行的优势所在。但这一优势的发挥是以健全的信用环境、发达的金融市场和有效的监管体系为前提的。而现实情况往往与理论假设相去甚远。在生存环境不健全的情况下,民营银行往往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从而导致失败。纵观境内外民营银行的发展历程,民营银行失败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即市场准入不规范、监管机制不健全、特权集团介入、内部人控制和关联企业贷款。
1、市场准入
银行是一个高利润行业,因而人们投资办银行的积极性很高。但银行又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其负债经营的特性决定了银行必须将“安全性”放在首要位置。因为银行的破产倒闭将使存款人遭受损失,并导致“多米诺骨牌效应”,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
为了防范风险,各国和地区在加强对银行监管的同时,往往对银行的市场准入,尤其是对民间资本办银行加以严格限制。
而市场准入的不规范往往会导致两种情况:
一是金融投机倒把,产生道德风险;
二是造成金融过度(over-banking),形成恶性竞争。这两种情况最终将使民营银行走向失败。
大量新生民营银行的涌入,使得金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并形成金融过度(over-banking)现象。很多金融机构经营困难,兼并重组时有发生。台湾放开民营银行不仅没有实现提高银行效率的初衷,相反还带来了金融动荡。
2、监管机制
负债经营的特殊性决定了银行的健康发展必须以健全的监管机制为前提。这一点对于民营银行尤为重要。因为民营银行的资本金主要来自民间,其对利润最大化有着更为强烈的追求。在此情况下,民营银行从事高风险运作和金融创新的冲动也就更强烈。如果没有健全的监管机制对其进行有效监管,民营银行往往会因风险问题而陷入失败。
世界银行金融市场发展局于2001年在对各个国家和地区进行系统调查的基础上,给它们的金融监管水平进行了打分。结果表明,那些尝试发展民营银行而以失败告终的国家和地区,如墨西哥、捷克和俄罗斯等得分均较低。这说明,金融监管机制健全与否与民营银行的成败有着密切联系。
3、特权集团
特权集团介入是导致民营银行失败的另一大原因。在开放民营银行时,特权集团的介入往往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很多大企业或利益集团利用特权开办银行,从而产生一批家族式银行,这很可能会拖垮整个金融系统;另一种是,在民营银行准入过程中,由于审批权掌握在某个部门手中,这往往会导致寻租现象,权钱交易不可避免,这就使很多不具备开办条件的银行产生,从而埋下金融隐患。这两种情况的最终结果都将是民营银行的失败,甚至导致整个金融体系的崩溃。
4、内部控制
由于民营银行的资本来自民间,由民间自发组建,其在股权安排上容易走上两个极端:一种情况是,股权过于集中,从而造成少数人控制银行;另一种情况时,股权过于分散,股东人数太多,他们彼此以来又相互冲突,从而造成事实上的经理人控制。这两种情况都会造成内部人控制问题。
5、企业贷款
研究结果表明,民营银行最大的问题就是股东贷款,而那些失败的民营银行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股东一开始就企图用银行来圈钱。民营企业办银行一个很重要的动机就是希望为企业搭建一个资金平台,韩国和台湾的情况证明了这一点。
韩国金融危机的根源就在于银企之间的不正当资金关系。大企业的坏账迅速拖垮了韩国的金融体系。
台湾在放开民营银行时设立了较高的准入门槛,为了达到金融当局设定的标准,筹建民营银行的发起者不得不求助于大企业,结果造成银行与大企业之间的不正常关系。
由于银行和它背后的关联企业牵连过度,大企业财团往往过度运用金融杠杆,在经营上出现财务危机,然后牵连相关的金融机构出现支付危机,最后连带着出现整个银行系统的挤兑风险。这是导致1998年台湾金融震荡的根源。
二、民营银行的发展路径的选择
从制度变迁的理论角度来看,发展民营银行的路径选择应该以特定的制度环境为背景,不能够单单就事论事那样进行技术性的设计,只有这样才能够充分发挥优势,实现效率的提高。因此,对于中国民营银行的发展路径的选择的原则有以下两个方面:
1、遵循因地制宜,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的原则
发展民营银行的根本目标在于提高整个银行业的竞争力,推进金融体制的改革,从而完善整个金融体系,这实际上就是发展民营银行要实现的经济效益。然而,民营银行的建立和发展的更高档次的目标是在于改变当前金融与经济发展不均衡的现实情况,协调经济与金融的同步发展,从而形成良性互动,这就是民营银行发展所追求的社会效益。从实质上讲,发展民营银行所追求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相辅相成的,社会效益是经济效益的最终目标,经济效益是社会效益的基础和前提,其最根本的目标都是在于对收益最大化的追求。
2、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体现竞争性的原则
金融服务要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因此我们在对民营银行的发展路径的选择过程中,必须要意识到在整个体系结构上民营银行应是多元化和多层次化的,在体制上,则是竞争的、开放的和非垄断性的。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于金融服务的要求也朝着细致化、深层化和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同时还要满足制度结构的层次性,因此,在中国要在体系上体现民营银行发展的多元化和多层次化的特点,只有这样才能够适应制度结构的层次性的客观要求和整个的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只要有市场经济,就有竞争,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灵魂,民营银行体系的发展一定要体现现代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原则,这个竞争性原则要求在彼此独立的基础上民营银行之间展开有效的竞争。因此,对于中国民营银行发展的路径的选择,要遵循和体现市场经济竞争性原则,开展有效的市场竞争,从而真正建立起现代的民营银行发展制度。
关于两种路径的选择具体建议:在致力于中国私人银行的发展出现的增量以及存量改革这两种途径的研究讨论,而其对两种路径进行详细的对比分析。我们得出结论:在中国,使用单一的方法设立民营银行没有可能从机构金融改革的目标确保实现,只有通过新建的 民营银行,以打破垄断的银行,同时,只有执行现有银行的产权改造才能真正促进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由两种方式互为补充,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