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公证办理流程是怎样
1、拆迁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协商完成,并以书面形式签订协议书;
2、拆迁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当地公证机关,并提交如下材料:
(1)拆迁人的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拆迁资质证明,拆迁许可证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如果拆迁人不是由法定代表人而是由其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手续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被拆迁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代理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3)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证明。
(4)拆迁协议书文本。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拆迁人因在外地而委托他人办理手续的,需要向公证处出具由被拆迁人所在地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二、办理拆迁公证所需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代管人、管理人应提交代管权或管理权资格证明。
2、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或其他代理权资格的证明。委托行为不在本公证处辖区的,其委托书应经委托行为地的公证处公证。
3、县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发给的房屋拆迁许可证。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还要提交土地使用权证。
4、被拆迁物的产权和使用权证件、现状及登记表。
5、补偿、安置协议草稿。
6、其他有关资料。
三、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
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拆迁一结束就撤了,找都找不着,更不要说以后履行的问题了。
2、 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在合同细节应当怎么约定没有经验,经常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导致以后的履行的过程中存在麻烦。拆迁协议里比较重要必须明确的内容有:
(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
(2)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3)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体位置、土地性质因为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土地性质是住宅、工业还是商业也直接决定土地的价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实际履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
(4)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