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役是什么意思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在看守所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半年)。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它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由于它是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其刑期虽然较之限制犯罪分子一定自由的管制要短,但在性质上比管制重,又由于它的刑期短,因而又是对犯罪分子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的三种剥夺自由别中最轻的一种。
二、拘役和坐牢有什么区别
1、二者性质不同,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坐牢是因违犯刑法的规定而遭受的不利法律后果;
2、被判处拘役可产生广义上的坐牢结果,但坐牢还可起因于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
3、二者的执行场所不同,被判处拘役行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或者看守所执行;广义的坐牢场所,不仅包括拘役所或者看守所,还包括监狱以及其他场所;
4、二者的期限不同,拘役刑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如果数罪并罚的,不能超过一年;坐牢的期限会因为犯罪分子被判处刑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三、拘役是否有案底
1、刑事拘役有案底。
2、拘役是法院对刑事犯罪行为依法判处的一种刑罚,是我国刑法主刑之一,由人民法院来判决,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短时间剥夺其人身自由,强制要求进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拘役有刑事记录,且该刑事犯罪记录会被记入被判处拘役的公民的个人档案中,被载入档案的犯罪记录一般在公安机关所保存,终身都不能取消。